Page 66 - 106年消防月刊1月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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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壹、本局 CCIO 概念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CCIO系統強調彈性編組,
依現場實際救災能量由小至大擴充編組,當初
期指揮官抵達現場,即針對事前相關規劃及現
場實際狀況判斷並發展事故行動計畫(Incident
Action Plan, IAP),進而依照所需建立「地理分
區(Division)」或「功能隊(Group)」,並且
個別分派分區指揮官,負責該分區或該功能隊的
救災戰術及人員安全管控。當災害擴大時,使得
所需分區增加,指揮官得依自身判斷,向上新增
分組(Branch)管控其中數個分區,以減少控制
幅度;當災情減少時,指揮官得依實際情況撤除
或合併數個分區。
■ 0206 地震維冠大樓倒塌救災期間各單位間溝通協調。
因此 CCIO 是由小至大彈性擴充編組,可以
適用該局人力狀況,初期人力不足時,編組較
小,可先進行人命搜救或初期滅火等優先事項。
當後續支援單位陸續抵達,人力補足後,即可將
編組逐步擴大,將現場之狀況進行任務編組,確
保現場所有問題都有專門編組解決,所有人員都
有納入編組,以利現場單一指揮系統管控。
另外本系統特別強調火場安全管控,由各
區、隊的指揮官負責所屬同仁安全管控事宜並進
行安全回報(PAR),另其他諸多修正均參酌臺
南市的現況,亦加入相關救災上的創新,務求提
升整體救災效率與安全。
該局 CCIO 的系統架構,可依事故狀況的變
動作彈性調整。換言之,CCIO 適用於各類型與
各種規模的救災現場,無論是僅需單一機關處理
的小型事故,或是需要跨部門機關共同合作的大
規模災害,皆可適用。另外,CCIO 也強調各部
門間,以共通的用語以及操作流程來相互協調溝
■針對火災現場建立「地理分區」或「功能隊」(例如
3F、周界防護隊),並分派分區指揮官。 通,適時整合資源,彼此支援。
64 消防月刊 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