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04年07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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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項重點工作,期間培養地方政府相關承辦人員災                              院於 101 年核定消防署自 103 年至 106 年賡續推

           害防救素養、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及充實災害                              動「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將未執行「災
           應變中心設備,更完成了 7,835 個村(里)簡易                          害防救深耕 5 年中程計畫」的 232 個鄉(鎮、市、
           疏散避難圖等重要成果(詳附表 1),因此行政                             區)公所納入執行。


                              附表1 「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各工作項目成果數據調查表
                                                      工作項目                                           數量
               1   檢討縣市與鄉鎮市區之災害防救分工與運作機制                                                                  44
               2   檢討國軍進駐機制                                                                               23
               3   進行各鄉鎮市區地區災害潛勢調查並研提救災因應對策                                                              167
               4   建置(更新)鄉鎮市區防災電子圖資                                                                    8,740
               5   修訂鄉鎮市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138
               6   編訂鄉(鎮、市、區)公所各類災害標準作業程序                                                                228
               7   編訂防救災教育訓練教材                                                                           390
                   培育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相關人員 人數                                                             10,051
               8
                   防救災素養                                  場次                                             174
               9   調查縣市及鄉鎮市區防救災人員、物資、場所、載具及裝備機具等資源                                                        93
              10   擬訂物資儲備機制                                                                               62
                                                          與民間簽訂民生物資相關合約                                  432
              11   民生物資儲備
                                                          民生物資儲備所安全性評估                                   602
                                                          避難場所相關資料彙整                                   1,127
              12   評估避難場所收容能量
                                                          避難場所安全性檢查                                    2,665
              13   擬訂各鄉(鎮、市、區)公所危險區域避難逃生路線                                                             2,002
              14   繪製村(里)簡易疏散避難圖                                                                       7,835
              15   設置防災避難看板                                                                              385
                                                          兵棋推演                                           197
              16   辦理鄉(鎮、市、區)公所防救災應變演練
                                                          實兵演練                                           111
              17   輔導鄉鎮市區公所於計畫內推動防災社區工作                                                                   58
                                                          EOC硬體設備建置                                      144
              18   建立鄉鎮市區防救災應變機制
                                                          EOC作業手冊                                        151
              19   修訂現行災害通報、疏散措施、災情查報通報流程及相關作業                                                            85
              20  縣市協力機構進駐EOC協助研判分析                                                                      234


                為避免中央政府與各地專業團隊(或稱協力                           106 年)為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
           機構)各方面協助人力與能量負荷過重,以「分                              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高雄市、花

           梯、分年」推動。第 1 梯次(103 年至 105 年)                       蓮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及所屬 183 個鄉
           為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縣、                              (鎮、市、區)公所。由消防署編列經費補助地
           臺南市、屏東縣、宜蘭縣、臺東縣及所屬 184 個                           方政府委請專業協力團隊(如臺灣大學、成功大

           鄉(鎮、市、區)公所,第 2 梯次(104 年至                           學、銘傳大學等)輔助辦理檢討縣市與鄉(鎮、




           6    消防月刊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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