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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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1. 高溫潛變試驗 5. 液壓試驗
2. 缺陷試驗 前揭 3 只容器送內政部委託之專業機構進行
3. 摔落試驗 試驗,其中 2 只分別進行周遭環境循環試驗及容
4. 滲透試驗 器爆裂試驗;另 1 只依序進行容器閥基座扭矩試
5. 容器閥基座扭矩試驗 驗、洩漏試驗及液壓試驗。試驗之方法及判定基
6. 洩漏試驗 準依 CNS 15542 之規定辦理,如試驗通過,則該
7. 容器爆裂試驗 批容器視為合格,若有未通過試驗之項目,該批
8. 周遭環境循環試驗 容器得針對未通過試驗項目申請補正試驗 1 次。
上開項目係內政部消防署與國內複合材料產 個別認可補正試驗應依下列步驟進行:
官學界就國內民眾使用情況、複合容器安全性以 1. 周遭環境循環試驗及容器爆裂試
及大環境等因素共同研議而得,未來由內政部委 驗之補正試驗,應各隨機抽取 1
託之專業檢驗機構於審查複合容器型式認可時, 只容器辦理試驗。
必須檢視上開項目之測試報告是否符合規定,以 2. 另容器閥基座扭矩試驗、洩漏試
保障容器使用安全。 驗及液壓試驗之補正試驗,隨機
(三)型式認可審查合格之處置: 抽取 1 只容器進行試驗,並均應
由內政部發給型式認可證書,並記載下列事 通過試驗。
項: 3. 補正試驗通過,則該批容器視為
1. 公司或商號名稱、統一編號、地 合格(但第 1 次抽樣未通過試驗
址及負責人姓名。 容器除外);倘仍有容器未通過
2. 工廠地址。 補正試驗,則該批容器應全數視
3. 認可之依據。 為不合格。
4. 有效期限。 4. 所有完成個別認可試驗之抽樣複
5. 認可內容。 合容器因不再適合供民眾使用,
6. 注意事項。 應予銷毀或退運出口。
7. 本部委託之專業機構名稱。 (五)認可合格複合容器瓶身處置:
型式認可之有效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三 1. 檢驗合格容器應發給液化石油氣
個月內得申請延 展,每次延展期間為三年。申 容器合格證明及合格標示,前述
請延展未核准前,不得申請個別認可。 證明資料應由申請人及內政部或
(四)個別認可試驗: 內政部委託之專業機構分別保留
取得型式認可證書後,申請人始得申請個別 一份,以供日後查考。
認可試驗,由 1 批 900 只複合容器中隨機抽取 3 2. 新出廠液化石油氣容器經認可合
只容器檢驗,試驗項目共計 5 項,分別為: 格後,由內政部或內政部委託之
1. 周遭環境循環試驗 專業機構發給合格標示(如下頁
2. 容器爆裂試驗 圖 6),由製造商、進口商列印資
3. 容器閥基座扭矩試驗 料後附加於合格容器護圈。
4. 洩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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