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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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Report 專題報導




               一、前言

               鑑於消防類機具器材設備品目繁多,中央主管機關於 89 年間因人力及資源
            有限,在無相關預算建立檢測設備,且民間專業機構亦無完整檢驗設備情形
            下,為鼓勵民間自設品管檢測設備,達成產品品質自主管理目標,內政部於

            89 年 11 月 30 日台(89)內消字第 8987204 號函頒訂「消防機具器材及設

            備認可作業要點」,規範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經公告為應施認可品目者,應
            實施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經認可合格者,即發給認可標示,並附加於產品
            本體上,以有效管理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品質。


               又為落實推動消防器材設備認可業務,自 90 年起建立將前揭產品委託專業

            機構檢驗之機制,依行政程序法等規定,採公開評選且未限定特殊資格,評
            定具專業技術能力之機構委辦辦理認可業務,透過結合產業界技術、學術界

            研究能力及公務體系執法經驗,推動消防器材設備檢驗與認可制度,以確保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品質及其功能。


                 由於上開作業要點涉及人民權益事項,                             目標,亦兼顧產業平衡發展,共創政府與產業

            為明確認可業務之法律授權,同時順應世界先                               界雙贏局面。
            進國家消防產品向民間第三公證機構取得認
                                                               二、推動做法與執行成效
            證做法並接軌國際,特參酌美、日等先進國家
                                                                (一)訂定發布認可法令及行政公告
            做法,經總統100年12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
                                                                    為推動實施消防法第12條登錄機構辦理認
            10000283821號令修正公布消防法第12條,
                                                               可作業,內政部消防署訂定發布5項消防機具器
            提升認可制度為法律位階,並採登錄方式管
                                                               材及設備認可法令(表1),並完成應施認可品
            理,由登錄機構辦理認可作業,以充分運用民
                                                               目、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第1種、第2種個別認
            間資源,彈性開放更多試驗機構投入認可檢驗
                                                               可標示外環尺寸及品目名稱代號及相關認可基
            業務,達成符合精簡政府人力及組織再造政策
                                                               準等26項行政公告(表2),完備法制作業。
               ◆ ◆表 1◆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法令一覽表

               項                                            公(發)布
               次             法令名稱                  機關     年月日          文號                   依據

                                                           101.  台內消字第
               1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內政部                             消防法第12條第3項
                                                           6.21  1010820733號令
                                                           101.  台內消字第
               2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                   內政部                             消防法第12條第5項
                                                           6.21  1010820732號令
                                                           101.  台內消字第
               3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               內政部                             消防法第12條第6項
                                                           6.21  1010820734號令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規費收                 內政      101.  台內消字第
               4  費標準                              部       12.24  1010824798號令    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                                                 第9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
                  法」、「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                         102.  台內消字第            可實施辦法第33條、消防機具
               5  構管理辦法」及「消防機具器材及設                內政部      6.20  1010823577號令     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
                  備登錄機構規費收費標準」自102年7                                              第21條及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
                  月1日施行                                                           登錄機構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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