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103年消防月刊 8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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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ighting World 消防天地
陳屍位置 臥室 廁所 客廳 其他 倉庫 路邊 樓梯間
人數 18人 4人 3人 3人 2人 2人 2人
比例 45% 10% 7.5% 7.5% 5% 5% 5%
陳屍位置 走道 空屋 神明廳 營業場所 車內 廚房
人數 1人 1人 1人 1人 1人 1人
比例 2.5% 2.5% 2.5% 2.5% 2.5% 2.5%
3、依避難逃生失敗原因分析,以發現延遲死亡人數10人佔25%最高,行動不便死亡人數5人佔
12.5%居次,幼童、爆炸及酒醉逃生不及死亡人數各4人佔 10%第3(如下表)。
原因 發現延遲 行動不便 幼童 爆炸 酒醉 滅火搶救財物 逃生通道阻塞
人數 10人 5人 4人 4人 4人 3人 2人
比例 25% 12.5% 10% 10% 10% 7.5% 5%
原因 縱火 消防人員 智能障礙 起火處近出口 逃生方向錯誤 服藥
人數 2人 2人 1人 1人 1人 1人
比例 5% 5% 2.5% 2.5% 2.5% 2.5%
五、結論 成良好抽菸習慣,抽菸後應確實將菸
針對新北市100至102年度死亡火災案 蒂熄滅,並應將菸蒂丟棄於菸灰缸或
件進行概略性分析並研議其宣導、防範對 適當容器內。
策,可歸納出以下各點: 2、避免於床舖、沙發等處抽菸,以免不
(一)依統計數據顯示,起火處所主要集中 慎引燃棉被、衣物、泡棉等物而發生
於臥室、客廳等居室,為平時人員主 意外。
要停留、活動之空間場所,均為可燃 3、於室內吸煙時,誤將菸蒂隨意丟棄至
物量多(如棉被、沙發、床舖、窗簾、 窗外、陽臺外側等處,以免引燃週遭
地毯等物)、電氣用品品項多樣化 可燃物品。
(電視、冷氣、除濕機、吹風機、燈 4、室內空間如臥室、客廳等處使用精
具、電腦設備等)集中之場所,進行 油燈、薰香棒、蠟燭等物時,需有人
防火宣導勤務時應加強民眾相關防火 員在旁看守,如需離開須確實熄滅火
知識。 源,以防止蓄熱釀災。
(二)依起火原因區分,本轄死亡火災案件 5、宣導進行室內裝修應選用防火耐燃材
以遺留火種因素引燃之比例最高,針 料裝修,如有裝設窗簾、地毯應選用
對遺留火種因素建議事項如下: 具有合格防焰標示之產品。
1、舉凡菸蒂、線香、精油等微小火源致 6、宣導民眾平日家中走廊、通道處勿擺
災者均屬遺留火種範疇,宣導民眾養 放過多物品,樓梯間、陽臺處亦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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