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103年消防月刊 6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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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項次 權責機關 任務分工
1.督導區公所辦理社區自主防災
2.邀請里、鄰長參加宣導說明會
五 民政局
3.寺廟、宗教團體等地震宣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社會福利養護機構防災宣導及實兵演練
2.協助邀請民間社團參加宣導說明會
六 社會局
3.邀請慈善團體相關物質及產品展示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大型活動場地及周邊環境整理
七 環保局 2.提供2部流動公廁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大型活動場地及周邊交通之維護與管制
八 警察局 2.偶(突)發事件之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活動期間新聞媒體宣導與露出
2.錄製相關地震防災訊息廣播
九 新聞處
3.負責電臺及公共頻道之播放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提供臺南市政府高樓建築資料建置
2.協助辦理住戶地震防災宣導
十 工務局
3.公有建築耐震補強及重要橋梁檢測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負責文化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管理
十一 文化局 2.圖書館、文化中心地震宣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負責工業區廠商、民間企業防災、減災整備
2.邀請防災企業廠商相關地震科技及產品展示
十二 經濟發展局
3.負責維生管線單位間通報聯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臺南市政府民政、永華行政中心機關間之整合
十三 秘書處及其他機關 2.臺南市政府其他機關(含2級機關)依權責辦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籌組地震防災宣導團專家群
十四 成大防災研究中心 2.活動會場協助提供相關地震資訊展示
3.提供相關地震專業諮詢服務
1.動員社區參與全民CPR活動
2.主辦里、鄰長及社區幹部宣導說明會
十五 37區公所
3.推動社區自主防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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