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消防月刊-102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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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確實發揮早期預警、及時滅火、有

                 效引導避難之初期應變功能(圖3)。內政
                 部消防署在97年8月21日,訂定發布「自
                 衛消防編組演練及驗證指導綱領」,明文

                 規範集合住宅以外依法應實施(共同)防
                 火管理之場所的相關訓練要點。
                     老人福利機構應在演練前向員工教育


                                                                          ▲圖4:向員工提示消防常識重點

                                                                  消防常識重點(圖4),進行訓練時,需先
                                                                  行計算預估不同環境的臨界時間,以老人
                                                                  及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等場所為例,如
                                                                  下表1~3。

                                                                       該項綱領以自衛消防編組成員為主,
                                                                  進行演練及驗證。自模擬火災情境開始,
                                                                  至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提供所需災情資訊

                     ▲圖3:身障社福機構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為止。

                                                      表1:起火區劃
                                           條件                               設有自動撒水設備        未設自動撒水設備
                                       受內部裝修限制之場所                                                5 分鐘
                    基準時間(Tf1)                                                   9 分鐘
                                       不受內部裝修限制之場所                                               2 分鐘
                                                      就寢室能藉由有效之陽台
                                       形成各居室不燃        避難之情形                     6分鐘              4分鐘
                                       化區劃之情形
                                                      上述以外之情形                   3分鐘              2分鐘
                延   確保區劃(Tf2)
                長                                     就寢室能藉由有效之陽台
                                       形成各居室門的                                  4分鐘              2分鐘
                時                                     避難之情形
                                       區劃
                間                                     上述以外之情形                   2分鐘              1分鐘
                    寢具類防焰化(Tf3)        寢具類使用防焰製品之情形                               —              1分鐘
                    初期滅火(Tf4)          在初期滅火使用室內消防栓之情形                            —              1分鐘
                                            起火區劃之臨界時間 Tf=Tf1+Tf2+Tf3+Tf4
               說明: 起火區劃臨界時間指所模擬的防火區劃內發生火災時,該區劃所在之探測器動作至該防火區劃內達到危險程度
                     之時間。
                                                      表2:鄰接區劃

                                     條件                           設有自動撒水設備              未設自動撒水設備
                                基準時間(Tn1)                      Tf(9~12 分鐘)+4分鐘        Tf(2~9 分鐘)+3 分鐘
                延長時間(形成區劃)(Tn2):
                形成各居室不燃化區劃或各居室門區劃,使其就寢室能                               4分鐘                    3分鐘
                藉由有效之陽台避難之情形。
                                               鄰接區劃之臨界時間 Tn=Tn1+Tn2
               說明: 鄰接區劃臨界時間指開口部與起火區劃相連接之另一區劃,到達危險程度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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