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消防月刊》-107年8月號
P. 93
四、跨部門合作與專家指導: 101年4月「日本能美防災株式會社文化財
防災部西口通久部長等一行3人,至臺南市分
(一)本計畫參與單位:
享古蹟設置防災設備因應方案與當前日本守護
參與本計畫執行單位包括:行政院文化
文化財防火管理應變作為,提供臺南市政府消
部、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防局非常寶貴的經驗。
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管理處及赤崁樓、孔子廟、
武廟及大天后宮等4處國定古蹟相關管理使用
五、 落實市民公共參與及擴大防災
單位(如:財團法人或管理委員會等);參與
宣導:
單位工作事項如表3所示。
(一) 結合古蹟所有人、使用人及管理
(二)邀請國內外學者座談與專家指導: 人辦理消防演練:
1.強化消防人員古蹟救災教育訓練: 為落實古蹟所有人、使用人及管理人自主
100年5月邀請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簡賢文 防火管理,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於100年7月至
教授至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講解現行古蹟防災相 11月底止,辦理國定古蹟計19處消防演練;而
關法令與實務進行消防救災時應行注意事項。 101年2月至5月底止,辦理市定古蹟計80處消
2. 從國內專家研究探討臺南市古蹟危害因子: 防演練。
100年6月向成功大學建築系徐教授明福請 透過消防人員實地前往古蹟實施防火防
益,就其相關古蹟研究成果暨文獻資料探討臺 災常識宣導外,同時也於古蹟現場勘查可能發
南市古蹟潛在致災風險與防災管理策略。 生古蹟火災潛在致災因子,除能讓古蹟所有
3. 邀請日本文化財防災專家蒞臨臺南市經驗 人、使用人及管理人深刻了解古蹟防災之重要
分享: 性外,也透過實際消防演練,熟練古蹟一旦發
表3:參與單位應行辦理工作事項
事項 第1年(102年) 第2年(103年) 第3年(104年)
軸心方針 檢討設置優先次序 強化防災設備機制 建構古蹟防災網絡面
1-1. 由消防局、文化局、文資 2-1. 進行國定古蹟第2處設置 3-1. 辦理招標設置本市第3、4
處檢討本市國定古蹟設置 自主性防災設備設施機具 處國定古蹟之自主性防災
自主性防災設備設施機具 之種類型式及數量,必要 設備設施機具。
之先後次序。文化局應先 時應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 3-2. 由消防局與文化局、文資
行評估在依法及不破壞古 論。 處、國定古蹟管理人員
蹟原貌下應如何設置自主 2-2. 辦理招標設置本市第2處 (單位)持續辦理古蹟消
性防災設備設施機具與設 國定古蹟之自主性防災設 防演習,並強化國定古蹟
工作事項 置位置,必要時邀請專家 備設施機具。 設置自主性防災設備設施
學者共同討論。 2-3. 由消防局與文化局、文資 機具後之防災管理機制。
1-2. 辦理招標設置本市第1處 處、國定古蹟管理人員持 3-3. 本市國定古蹟共4處依本
國定古蹟之自主性防災設 續辦理古蹟消防演習,並 計畫案設置自主性防災設
備設施機具。 強化國定古蹟設置自主性 備設施機具完竣,建構本
防災設備設施機具後之防 市之國定古蹟第一個防災
災管理機制。 網絡面。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