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消防月刊》-107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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蹟 不可失
臺南市古蹟防災辦理成果
暨推動古蹟防災計畫
“We Can’t Lose Any Historical Site” Tainan City Showed
Historical Site Disaster Prevention Results & Took Actions on
Historical Site Disaster Prevention & Rescue 圖 / 文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向旭彬
一、前言及背景:
(一)計畫依據:
行政院於98年4月14日召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11次會議時,對於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以下
簡稱災防會)所提:「鑑於南韓於97年2月發生古老木造建築物「崇禮門」遭人縱火燒毀,突顯文化
資產防災管理不足之問題。為強化國內文化遺產及重要古蹟歷史建築之防災措施,建議將文化主管機
關納入中央與地方防救災體系,以利進行更專業且及時有效之防災應變作為。」
會中做成以下決定:「所提准予備查;為強化古蹟歷史建築防救災措施,請本院災防會邀集文建
會、教育部、內政部(消防署、營建署、建研所)等相關機關研商具體可行方案。」
在環境快速變遷下,如何避免古蹟及歷史建築遭受天災人禍的毀損,得以永續保存,是當今重要
的課題,2010年聯合國世界防災會議上,針對文化資產的防災議題,提出應積極開發文化資產的危機
管理與減災策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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