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消防月刊》-107年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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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Topic Report






                                                               及人命救助,內政部消防署規劃本(101)年度將

                                                               補助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新臺幣130萬元購置轄內

                                                               所急需之化災搶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以提升該
                                                               縣化災搶救能力,強化該縣消防能量。

                                                               (三) 所轄中油楠梓、大林煉油廠之高雄市政府

                                                                    為積極充實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消防能量,
                                                               因應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轄內各種化學物質災害

                                                               緊急搶救,內政部消防署業已依化災風險級數,

                                                               積極規劃充實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消防能量,藉
                                                               由化災中程計畫,賡續於98年度補助新臺幣71萬

                  ▲ 圖17: 99年度補助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化學災                     6,100元購置供100磅/150磅、供1噸氣瓶用氯氣
                          害處理車
                                                               搶救箱、氣壓膨脹嵌片組及五用氣體偵測器2部
             之化災搶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以提升該縣化災                             等化災搶救裝備器材、於99年度補助新臺幣306

             搶救能力,強化該縣消防能量。                                    萬0,360元購置五用氣體偵測器12部及A級防護

             (二)所轄中油桃園煉油廠之桃園縣政府                                衣30套等化災搶救裝備器材、另補助新臺幣52

                  為積極充實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消防能量,因                          萬元購置化災搶救除污帳棚1頂、100年度補助新
             應所轄各種化學物質災害緊急搶救,內政部消防                             臺幣70萬元購置雷射測距望遠鏡3具、圍堵用堤

             署藉由化災中程計畫,於99年度補助桃園縣政府                            索10條等化災搶救裝備器材、另補助新臺幣93萬

             消防局化學災害處理車1輛,如圖17,上開車輛並                           7,500元購置化災搶救指揮帳棚1頂。
             於100年1月7日正式完成交車使用,預期能有效                                針對提升高雄市政府化災搶救能力,有效因

             因應轄內各化災事故。                                        應高雄楠梓及大林煉油廠可能發生之火災事故

                  此外,內政部消防署業已規劃藉由化災中程                          搶救及人命救助,內政部消防署規劃本(101)年
             計畫積極充實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消防能量,賡續                             度將補助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新臺幣130萬元購置

             於98年度補助28萬5,000元購置全身氣密性防護                         轄內所急需之化災搶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以提

             衣、於99年度補助新臺幣196萬2,800元購置五用                        升該市化災搶救能力,強化該市消防能量。

             氣體偵測器10部及A級防護衣40套等化災搶救
                                                               四、加強行政管理督導
             裝備器材、另補助新臺幣145萬9,150元購置化災                         (一)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

             搶救除污帳棚及指揮帳棚各1頂、100年度補助新                                為加強消防、勞安衛、環保、建管和工業、能

             臺幣70萬元購置充氣式除汙棚組1組及除汙工具                            源管理等相關部會之橫向溝通聯繫,業由經濟部
             箱1個等化災搶救裝備器材。                                     研擬跨部會、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的「大型

                  未來針對提升桃園縣政府化災搶救能力,                           石化廠公共安全管理聯合督導計畫」,並奉行政

             有效因應桃園煉油廠可能發生之火災事故搶救                              院於99年10月7日以院臺經字第09900542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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