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消防月刊》-101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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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宣導
                                                                                Propaganda of Disaster Prevention






             貳、案例回顧                                               人,未有初期滅火動作。

                                                               3、 發生時間於夜晚,屋內住戶皆已入睡,導
             一、桃園縣※※住宅電氣火災案例
                                                                  致1樓燃燒後,火勢藉由木材隔間迅速竄燒
             (一) 時間:101年5月○日下午2時○分左
                                                                  至2樓,阻擋逃生路徑,又臥室內有大量可
                    右。
                                                                  燃物致使火勢擴大燃燒。
             (二)傷亡:2死(1大人、1小孩)。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三、臺中市※※住宅電氣火災案例

             1、 該建物為3層加強磚造建築物(4樓加蓋鐵                            (一) 時間:101年2月○日凌晨4時○分左
 防範電氣火災安全宣導      皮屋)建築物,供經營機車材料及住宅使                            (二)傷亡:1死(84歲女性)。
                                                                     右。

                 用。

 Electrical Fire Prevention Awareness Promotion  2、 火災發生時,現場只有1處樓梯,當2樓起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火後,火、煙經由樓梯像竄升,阻擋逃生                            1、 火災現場是2層磚造水泥瓦屋頂結構建築

                 路線,由於建築物後側緊鄰河流,且3樓後                              物,1樓為雜物間、客廳、臥室,2樓為臥

                 側陽台設有鐵窗,故於火勢迅速擴大時,                               室、儲藏室、廚房、神明廳等,並裝設鐵
                 無法逃生。                                            窗。

             3、 起火處位於2樓房間東側南端處,以電線短                            2、 火災發生時,罹難者於睡夢中驚覺發生火

                 路之可能性較高。                                         災,可能發現火災時間較晚、火勢已擴大
                                                                  燃燒,阻擋唯一逃生出口(樓梯口),臥
             二、彰化縣※※住宅電源電氣火災案例
                                                                  室2個窗戶均裝設鐵窗,故本能的逃往臥室
             (一) 時間:101年5月○日晚上9時○分左
                                                                  北側,陳屍於臥室北側附近地板上。
                    右。

             (二) 傷亡:1死2傷,其中1名傷者為消防人
                                                               參、居家用電常識
                    員。
             (三)現場概要暨傷亡主因                                      一、用電安全
                                                               (一)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1、 火災現場係3樓RC構造連棟透天厝,火災

                 發生處位於1樓,大門進入後即為客廳、樓                           1、 耗電量較大之電器,如冷氣機、大型電熱
                 梯間及後方廚房,2樓以木板隔成2房間,                              水器等,應使用獨立高負載專用迴路,並

                 3樓為和室、臥室、神明廳,僅作為一般住                              請電氣專業人員裝配。如新增冷氣機應避

                 宅使用,為作為營業用途。                                     免與原有冷氣機共用同一迴路。
             2、 據報案者指出,當時發現隔壁鄰居建物有

                 濃煙冒出時,發現1樓鋁門上鎖且從外往內

                 看時,發現客廳木製長3人座椅附近已起
                 火燃燒、屋內濃煙密布,於是在外呼喊救



                                                                 ▲耗電量較大的電器應使用獨立高負載專用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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