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消防月刊-101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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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火災死亡案件中,以弱勢能力(老                                 店因明火表演不慎造成9死12傷之火災

               人及殘障行動不便、小孩等)逃生不及致死者                                    案件,突顯人潮眾多場所之公共安全

               居多(如表14),鑑於老人與避難弱勢族群注                                   問題,內政部100年4月13日函頒「內
               意力較低及行動緩慢,當火災發生時,因避難                                    政部100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實施計

               不及而喪生,為降低高齡化社會火災的發生率                                    畫」,於100年4月14日至6月9日由內政

               及老人死亡率,並指導改善老人居家消防安全                                    部營建署、警政署及消防署派員前往各
               現況,持續加強老人暨避難弱者防火宣導,請                                    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抽查酒吧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轄內獨居老人及                                    類似場所公共安全檢查業務。

               身心障礙者,全面性地深入每一戶避難弱勢族                              (二) 內政部100年9月16日函頒「內政部100

               群之家庭,進行居家防火安全診斷與宣導。                                     年度第2次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實施計
               (三)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畫」,於100年10月14日至12月2日由

                   100年火災死亡案件中,分析火災發生時                                 內政部營建署、社會司及消防署派員前

               段以0時至3時計死亡19人最多,占總死亡人數                                  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抽查老
               19.6%(如表16),主要係因該時段民眾正值                                 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公共

               熟睡中,疏於警覺而未能及時逃生。故消防署                                    安全檢查業務。

               除持續宣導民眾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外,並                              (三) 將室內明火表演納入管理,於100年5月
               於消防法修正案第6條增列未達設置火警自動                                    4日以總統令公布增訂消防法第14條之1

               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                                    及第41條之1之修正條文,並於100年10

               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                                    月27日由內政部發布「明火表演安全管

               災警報器,以提升其早期偵知及逃生能力,該                                    理辦法」,以加強公共安全之維護。
               修正案業於99年5月19日以總統令公布施行。
                                                                 三、強化防火管理制度
               另於100年5月10日由內政部公告「應設置住宅                           (一) 持續督促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

               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包括托育機構、早期                                    物之管理權人,確實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居家護理機構、                                    並據以推行,並要求各消防機關依據消

               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防署函頒之「消防機關辦理防火管理業

               等低避難能力場所。                                               務注意事項」嚴格審核,以強化業者

               二、加強公共安全維護                                              「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理念。

               (一) 鑑於100年3月6日臺中市ALA PUB夜                         (二) 為提升防火管理場所自主防災應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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