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消防月刊-10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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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紀實
Rescue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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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解後彈體內部情形
(2)採少量多次方式進行火藥銷毀
(3)燃燒後火藥泥及殼體幾近燒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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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安全。於5月10、11日著手將專業煙火成品 行燃燒,於進行銷毀作業前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浸泡於水池及水箱內,因應為數眾多之沒入物 亦先行文環保機關核備。
品,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特地採購水箱計155只 在進行燃燒銷毀作業方面,經過數次的試
供浸泡使用。歷經近2個月之浸泡後,彈體充 驗後,決採行下列步驟:同仁先將煙火殼體平
分浸水且內部光珠及火藥均已濕潤,已大幅降 舖於最底層,淋上些許汽油後,將火藥泥(或
低其危險性,受託廠商於7月初開始展開為期2 原料)舖於上層,再引火燃燒。現場並預置水
週的拆解煙火彈體作業,使煙火彈殼與火藥泥 箱車警戒,待燃燒殆盡後再出水線撲滅餘焰。
分離,以利後續銷毀作業之進行。 本案因沒入物品數量龐大,銷毀工作長達
考量安全及環保因素,經與專家學者請 數月,頗為冗長,甫自數量清點、現場駐守、
益之後,決定採用燃燒方式銷毀處理後之火藥 警戒防護、燃燒試驗、事後搬運至燃燒銷毀過
泥及殼體,因浸泡過後之火藥泥過於濕潤,經 程等階段,桃園縣消防局第3大隊李大隊長振
燃燒試驗結果發現燃燒情況不佳,便決定分批 坪、游副大隊長仙文均親自帶領大隊所轄8個
將火藥泥及煙火殼體利用日照方式曬乾,再依 分隊同仁參與各階段之銷毀工作,期間動員投
照消防署訂定之「爆竹煙火銷毀作業事項」規 入許多的人力與物力,同仁均戮力完成,絲毫
定,以「少量多次」方式選擇空曠的海岸邊進 未有怨言,一同完成此項頗為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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