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消防月刊-101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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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汽油氣初篩發現,地下室內均有汽油氣體,其 場調查之跡證為主,人證為輔」之態度,
中以地下室靠近樓梯附近的汽油濃度最高,故 釐清民眾提供訊息的可信度。
該汽油氣應非原位於地下室內,而是由1樓飄 二、 火災現場勘查時,1樓之辦公桌椅、門
向地下室造成。清理1樓靠近地下室附近之地 窗、鐵捲門等物品明顯呈炸飛之情形(如
面後,亦發現濃烈之汽油味,且該處地面呈現 圖1),2樓以上則無爆炸痕跡,故由爆炸
嚴重受燒碳化之情形,並發現燒熔之汽油塑膠 位置偏低之燃燒性質研判,本案使用天然
容器。 氣(NG)當燃料,但引起爆炸之可燃物
卻非天然氣(NG),而以空氣密度大於1
三、分析與討論: 的物質可能性較高,故火災現場勘查時,
由本案之調查過程發現,火災調查人員於 雖有體爆炸之痕跡,但宜深入調查以確定
火災現場調查時,應具備客觀的角度與立場, 爆炸物質之種類。
並以細心、耐心的態度,不容錯過火災現場之 三、 火災發生時間近凌晨,本案傷亡人員中,
任何跡證,若有疑問,則應確實予以釐清,因 除於地下室發現死者○○外,其餘人員均
為「火災的原因只有1個」,故提供下列調查 是在各自的房間內被發現,僅死者不在5
心得供火災調查人員參考。 樓自已的房間內,卻在地下室被救出,且
一 、 本案於現場調查初時,因為民眾向新聞 其手部並驗出汽油類混合物反應(其餘人
記者提供的資訊,均指向火災係於發生 員均無汽油殘跡反應),全身並有遭高溫
「轟」聲巨響之後,因此,相關訊息係指 所造成之灼傷,額頭上有一長約12公分挫
向瓦斯爆炸!惟火災調查之精神,並非以 裂傷,右眼上方有一長約4公分挫裂傷,
人證為唯一的證據,因此應具備「火災現 喉頭無碳粒,右手手掌呈受燒嚴重脫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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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燒、碳化最嚴重處,牆上原附著的煙塵粒子會因再受
激烈的燃燒而燒失,呈現泛白的表面。
圖1
▲ 起火戶1樓爆炸後鐵捲門、桌子等物品位移情形,顯
見其爆炸威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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