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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消防白皮書
四、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
災害防救團體係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或依財團法人設立之相關規
定取得許可,並依「災害防救法」第50條第1項及「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
防救志願組織登錄辦法」登錄為協助災害防救之災害防救團體。目前全國
災害防救團體經登錄計119個團體,持有救災識別證人數計4,623人。
而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則指由各級消防機關輔導成立,並依「災害防
救法」第50條第1項及「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登錄辦法」登
錄為協助災害防救之災害防救志願組織。104年全國災害防救志願組織計
有鳳凰志工隊180隊3,662人(其中2,543人納入義消)、婦女防火宣導隊265隊
6,542人(其中4,833人納入義消)、睦鄰救援隊102隊3,339人及民間緊急救援
隊39隊1,443人(如表4-7-2)。
表4-7-2c消防協勤民力統計表
協勤民力類別 隊數 人數
義勇消防總隊 26 37,045
災害防救團體(組織) 隊數 人數
3,662
鳳凰志工隊 180
(其中2,543納入義消)
6,542
婦女防火宣導隊 265
(其中4,833納入義消)
睦鄰救援隊 102 3,339
民間緊急救援隊 39 1,443
災害防救團體 119 4,623
五、充實災害防救團體組織訓練、裝備器材及保險
政府力量有限,民間資源無窮,為能有效運用民間救難組織力量,配
合政府機制,致力投入緊急災害救援工作,並期使各級消防機關確實輔導
轄內災害防救團體、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健全體制,強化專業防救災知能,
共同為因應緊急災害救援工作而展現精良之戰力,以有效將民力納入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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