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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消防白皮書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推動防焰
申辦資訊化,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
防焰試驗月報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
防焰廠商、防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
廠商宣導手冊」,寄發各消防機關及防焰認證廠商,加強防焰廠商
對防焰法規認知,對提升防焰物品之管理及火災發生的預防上,具
正面且實質之效益。
(二)落實檢修申報制度
為建立民眾「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持續推動「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由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
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以確保該等設備之功能正常。
1、強化專技人員制度
(1)為健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體制,截至101年底止,已依「消
防法」第8條規定報請內政部核發消防設備士證書4,814張,消防
設備師證書1,505張。
(2)為使消防專技人員之技能與時俱進,其自取得證書日起每3年應
接受講習1次,自90年起至101年止,計複訓9,545人次。
2、辦理檢修專業機構之審查
消防法第9條規定,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
檢修應委託檢修專業機構辦理,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
理辦法」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設立及延展有效期限之申
請,101年經報請內政部核准之專業機構計30家。
3、賡續督促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1)本署於86年10月6日訂頒「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
業基準」,以規範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項目、檢查方式、檢修基
準及檢修結果之申報期限等各項作業程序,內政部9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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