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102年消防白皮書
P. 64

102消防白皮書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推動防焰

                       申辦資訊化,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


                       防焰試驗月報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

                       防焰廠商、防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

                       廠商宣導手冊」,寄發各消防機關及防焰認證廠商,加強防焰廠商

                       對防焰法規認知,對提升防焰物品之管理及火災發生的預防上,具

                       正面且實質之效益。

              (二)落實檢修申報制度

                       為建立民眾「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持續推動「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由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

                       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以確保該等設備之功能正常。


                 1、強化專技人員制度

                 (1)為健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體制,截至101年底止,已依「消

                         防法」第8條規定報請內政部核發消防設備士證書4,814張,消防

                         設備師證書1,505張。

                 (2)為使消防專技人員之技能與時俱進,其自取得證書日起每3年應

                         接受講習1次,自90年起至101年止,計複訓9,545人次。

                 2、辦理檢修專業機構之審查


                       消防法第9條規定,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

                       檢修應委託檢修專業機構辦理,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

                       理辦法」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設立及延展有效期限之申

                       請,101年經報請內政部核准之專業機構計30家。

                 3、賡續督促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1)本署於86年10月6日訂頒「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

                         業基準」,以規範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項目、檢查方式、檢修基

                         準及檢修結果之申報期限等各項作業程序,內政部97年4月24日



                                                          - 52 -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