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102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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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組織與預算







                         署設9組、1中心、4室及2個派出單位,並得分科辦事;分別為綜

                         合企劃、災害管理、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

                         護、火災調查、教育訓練、民力運用等9組、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秘書、人事、主計、政風等4室及特種搜救隊與訓練中心等2派出單

                         位;另有督察室與資訊室等2任務編組;法定編制員額為330人至

                         350人(組織系統如圖3-1-1)。

                         有關各組、中心、隊職掌事項如下:

                   1、綜合企劃組:關於消防及災害防救政策、消防車輛、裝備與服制、

                         各國防救災制度資料之蒐集研究與專業刊物之編纂發行及參與國際

                         救災、搜救組織、重大災難支援計畫與合作交流等綜合企劃事項。

                   2、災害管理組:關於災害防救法規制度、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防火、

                         防災教育宣導、救災資源調查與整備、災害防救體系、全國緊急災


                         害應變措施及消防科技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3、火災預防組:關於火災預防法規、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設備、

                         檢查與管理及器材、設備之審議、許可、認可等事項。

                   4、危險物品管理組: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安全管理制

                         度與安全設施會勘會審及安全設備基準之制定修正等事項。

                   5、災害搶救組:關於火災搶救法規、立體救災作業與重大災害配合搶

                         救及消防水源之擴充、運用與維護等事項。


                   6、緊急救護組:關於到醫院前緊急救護體系之規劃、資源整合、教育

                         訓練、學術技能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7、火災調查組:關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及災害現場勘查、鑑定之必

                         要支援等事項。

                   8、教育訓練組:關於消防學制、教育訓練、消防及災害防救學術倡導

                         及消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救護人員之教育訓練等事項。

                   9、民力運用組:關於義勇消防組織與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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