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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消防白皮書
第二章 災害概況分析
第一節 颱洪及地震災害概況分析
臺灣地區位處於西太平洋颱風區及環太平洋地震帶,境內山高水急,
天然災害發生率高,每每造成人命與財產的重大損失。因此,有關災害之
減災、整備、緊急應變措施及善後復原重建等,均須建立完整的機制,以
保障國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對於災害應變處理,政府已依據「災害防救
法」規定,建立起從中央、縣(市)及鄉(鎮、市)之三層級應變處理作為與
機制,一旦臺灣地區發生災害或面臨類似重大災害事故,便可啟動應變機
制,由各級政府分別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災害搶救應變工作,經中央
各部會以及各級政府共同合作之下,業已建立良好運作模式,顯見防災應
變已見成效。
一、颱風及水災災害情況
自民國92年至101年,近10年中,以98年之災害損失最為嚴重,死亡
及失蹤704人、受傷1,557人、房屋全倒及半倒1,163間(如表2-1-1);其中
以發生於98年8月5日之莫拉克颱風(死傷及失蹤2,258人、房屋全倒及半
倒1,163間,如表2-1-2)為最。另以發生次數觀之,近10年間,計發生74
次,平均每年發生7.4次,相較於民國47年至101年平均每年4.87次增加2.53
次,顯示近10年水災及颱風之發生有增加趨勢。
二、地震災害情況
自民國92年至101年,近10年間,發生地震災害7次,因地震死亡及
失蹤4人,受傷170人,房屋全倒及半倒總計236間(如表2-1-3);平均每
年發生0.7次,平均每次造成17人傷亡,相較於47年至101年平均每年發生
0.45次,顯示近10年地震發生次數有較頻繁趨勢。近5年(97年至101年)
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208間,受傷75人,與往前5年(92年至96年)房屋倒
塌28間,卻造成死亡及失蹤4人、受傷95人相較,人命傷亡損失降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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