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102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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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消防白皮書








              項目逐項檢核後,隨鑑定書檢附供本署審閱。對於一般缺失即電話告知科

              (課)長檢討,缺失情節重大者,則函該局檢討,如發現有重大過失或改善

              不利之火災調查人員,將適時建請各消防機關調整職務。


              十二、督導各消防機關火災鑑定委員會運作

                    火災鑑定委員會之功能旨在協助各消防機關調查鑑定重大困難火災案

              件,目前各消防機關於遇有調查、鑑定上困難之案件,均會依程序送請召

              開火災鑑定委員會協助。此外,各縣(市)火災鑑定委員會每年亦應召開1

              次,藉由委員學經驗交流,提升火災調查經驗及技術,本署並適時瞭解及

              督導委員會運作情形。







                                             第七節 民力運用




              一、強化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

              (一)全國現有義消人數及編組情形

                       直轄市、縣 (市) 政府依據「消防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編組義勇消

                       防組織,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並依據「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

                       練演習服勤辦法」辦理義消編訓服勤等相關事宜,全國現有義勇消


                       防人員3萬3,252人,共編組為26個總隊、106個大隊、181個中隊及

                       824個分隊。(如表4-7-1)。

              (二)辦理義消幹部講習班及火災搶救班

                       本署除持續協助各縣(市)整編義消組織外,並積極推動各項義消

                       訓練,自84年起至100年止,已辦理義消幹部講習班18期,義消高

                       級幹部講習班12期,訓練人數共計1,863人(如表4-7-2)。另本署

                       為強化義消火災搶救技能,提升救災能力,發揮協勤效能,並藉本


                       署訓練中心先進模擬設施辦理訓練,以發揮最大學習效果,101年

                       度辦理義消火災搶救班,分28梯次實施,共計1,120人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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