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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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消防白皮書







                        理項目摘要如下:

                   1、修正發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示之標示方法及規格」


                        99年2月5日與11月9日分別修正發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

                        示之標示方法及規格」,依產品大小適度調整認可標示尺寸,以利

                        辨識標示文字與內容,及因應未來公告消防用水帶、住宅用火災警

                        報器為應實施認可品目等需求相關內容,並函發各縣市消防機關知

                        照。

                   2、訂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暨消防用水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認可收費基準

                        配合上開修正公布「消防法」第6條規定,本署前於99年9月9日訂

                        定發布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為因應內政部公告消防用水


                        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為應施認可品目與檢測需求,本署偕同財團

                        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及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2家專業

                        機構研訂消防用水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收費基準,並邀集各

                        消防器材公會等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獲致共識,俾使收費基準達到公

                        平、合理之目標。

                   3、推動專業機構消防安全設備檢測相互承認機制

                   (1)鑑於目前委辦認可檢測之專業機構並未與國外相關專業機構建立


                           相互認證機制,又查韓國消防產業技術院(KFI)與財團法人消

                           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均屬民間檢測機構性質,已簽署技術合作協

                           議,且KFI之部分產品試驗報告已獲美國UL、FM等專業機構技

                           術認可,基此,為推動消防認可業務與國際相互承認之目標,

                           爰請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研提與韓國消防產業技術院

                           (KFI)建立消防安全設備檢測相互承認推動計畫,以提升本國

                           檢測機構能力、建立國際接軌管道及提高國際能見度。

                   (2)另為因應我國與大陸間的往來與交流日益頻繁,及賡續提升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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