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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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災害概況分析







                           持續宣導民眾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於消防法修正案第9條第4

                          項及第5項分別增列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


                           機構等低避難能力場所及住宅場所,要求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以提升其預防火災之能力,該修正案業於99年4月30日立法院三讀

                           通過,同年5月19日  總統公布實施。

                     4、加強防火宣導功能

                           積極推動住宅及居家長者防火宣導作為,印製「居家消防安全診斷

                           表」、「居家長者消防安全診斷表」及「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

                           表」等各10萬張,供全國各消防機關全面發送民眾自我檢視使用,

                           以加強民眾防火意識。同時透過婦女防火宣導隊等民間志願組織以

                           挨家挨戶方式深入家庭進行防火宣導,有效發揮防火宣導功能。


                  (二)加強縱火防制機制

                     1、推動縱火聯防機制,務求有效抑制

                           99年火災案件中,分析火災起火原因以電氣設備占第1位,人為縱

                           火則占第2位,故本署將持續推動檢警消縱火聯防機制,透過檢、

                           警、消完整通報及橫向聯繫體系,組成緊密縱火防護網,讓縱火者

                           無所遁形,有效防制縱火事件,並加強縱火防制宣導,發揮全民力

                           量防制縱火。


                     2、強化圖利型縱火犯罪聯防機制

                           為防制圖利型縱火犯罪,結合「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建

                           立火災案件保險資料查詢平臺,提供即時詳細火災投保狀況,以掌

                           握調查機先。

                  (三)落實防火管理制度

                           持續督促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管理權人,確實訂定消

                           防防護計畫並據以推行,並要求各消防機關依據本署函頒之「消防

                           機關辦理防火管理業務注意事項」嚴格審核,以強化業者「自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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