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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消防白皮書
第十四節 港務消防
一、港務消防現況概述
港埠為海陸運輸之樞紐,客貨進出之門戶,建立一個安全無虞的優良
投資營運環境,吸引航商前來國內泊靠,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為此,
政府於民國87年11月1日,於臺灣地區4個國際港埠分別成立基隆港務消防
隊、臺中港務消防隊、高雄港務消防隊與花蓮港務消防隊等4個專業消防
機關,共同維護我國臺灣地區各國際港埠之消防安全工作。
惟因環境變遷、時代進步及社會需求,現代港區消防安全工作已從早
期著重火災搶救,擴充為對各種災害(風災、水災、震災、化學災害及重
大災難事故等)之搶救與應變,其所肩負之社會責任與日俱增,為提升我
國港務消防隊相關港區災害搶救功能,冀以提供民眾與港區從業人員更安
全之保障,減輕各種災害對於港區營運衝擊,甚至進而防範恐怖攻擊事件
發生,在在顯示提升整體消防戰力與效率之重要性,為當前刻不容緩之要
務。
二、各港務消防隊概況
(一)主要任務
建立港區災害預防體系,提升災害搶救效能,建置港區災情通報網
絡,推動災害防救體系,藉以健全港埠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架構
1、基隆港務消防隊
基隆港務消防隊預算員額42人,置隊長1人綜理隊務、副隊長1人襄
理隊務,下設災害預防課、災害搶救課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3個業
務單位與東岸分隊、西岸分隊、蘇澳港分隊及臺北港分隊等勤務單
位。配賦各式救災車輛33輛、救生船艇4艘。
2、臺中港務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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