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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於99年12月28日完成驗收作業。

                  (三)公共藝術竣工作業


                           訓練中心新建工程屬重大公共工程,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規定

                           應設置公共藝術品,該公共藝術於98年8月20日設置完成,公共藝

                           術設置完成計畫書業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備在案,並於99年

                           1月19日配合本署訓練中心開幕時揭牌,承商邀請紙風車劇團配合

                           辦理公共藝術民眾參與活動,完成全案驗收作業。

                  三、訓練中心事務規劃執行情形

                        訓練中心為有效人力資源運用,就訓練教育核心事務以外之庶務性工

                  作,如植栽養護、保全管制、清潔維護及餐廳伙食等工作,依據政府採購

                  法規定,公開招商委外辦理,以撙節人力並促進地方就業發展,相關作為


                  如下:

                  (一)植栽部分可分為本署自行規劃發包養護及其他機關團體認養、捐贈

                           等2部分

                     1、訓練中心前於98年間經菲律賓、馬來西亞、美國紐約、洛杉磯、舊

                           金山、加拿大溫哥華、荷蘭、英國、德國、巴西及世界華人工商婦

                           女企管協會等國家團體華僑,響應僑務委員會辦理之愛臺十二建設

                           綠色造林計畫,捐贈經費達新臺幣1,090萬元,種植大喬木603株、


                           灌木2萬2,194株,草皮面積約5.6公頃,在完成植栽後改由本署賡續

                           辦理植栽養護。本署自行發包施作及僑胞捐贈之植栽,面積約45公

                          頃,計有大喬木約603株、小喬木2,994株、灌木10萬6,819株及草皮

                          面積約10公頃,99年維護經費為273萬4,862元。

                     2、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南投林區管理處、竹山鎮公所及紫南宮管理

                           委員會協助養護、認養園區植栽,面積約38公頃,總計有喬木3萬

                           9,018株、灌木16萬3,006株及草皮約1.3公頃。

                     3、訓練中心藉由相關機構、旅外僑胞與民間的認養及協助綠美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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