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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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務局轄屬各林區管理處 104-108 年通報發生山域事故件數及動員人次
 年度
 件數
 動員人次
 104
 69
 301
 105
  61
 385
 106
  97
  683
 107
 84
868
 108
  67
  284
 總計
  378
 2,521
       (二)整備林火預警系統
設置林火危險度觀測站,量測燃料溼 度與大氣溫、濕度後,將量測資料與氣象 資料進行分析,計算出各地區之林火危險 度級別(1至5級),公布於林火災害潛勢 庫資訊系統,並設定林火危險度警示牌, 以提醒民眾預防森林火災。
(三)公私協力防救森林火災
推動公眾參與,防止森林火災發生, 輔導國有林周邊社區自主成立森林義勇消 防隊,培訓林火知識與救災技巧,於發現 林火發生初期立即動員趕赴現場搶救,努 力減少林火損失。
四、災害防救訓練演習
強化事故緊急應變指揮系統 (Incident Command System, ICS)之整
▲ 森林護管員奮力撲滅殘火(資料來源:林務局)
(市)政府消防機關處理山域事故人命救 助作業要點」,林務局轄屬各林區管理處 為山域事故搜救之「協同處理機關」,協 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防機關處理山域 事故人命救助工作。為確切掌握山域事故 發生之狀況,林務局於92年訂定山域事故 通報程序,並於105年8月1日修正,請所 轄單位依此進行通報。近5年(104年至 108年)林務局依此通報程序協助執行378 次山域事故救援,總計動員2,521人次。
平時亦與空勤總隊保持橫向聯繫,
  備、訓練,提高森林火災聯合防救災執行 能力,定期辦理國家森林救火隊組訓、直 升機吊掛訓練及檢修相關器材,充實專業 知識,提升滅火技能,以儲備3D聯合防救 森林火災技術。
參、協助山域事故救援
依據「災害防救法」及「直轄市及縣
定期進行直升機空勘、維修及陸空聯合演 練,並配合於所轄國家森林遊樂區搭建12 處直升機停機坪,供緊急救援之使用。
另為協助山域事故搜救,並整合林務 局轄內林地各項圖資(如:事業區圖、林班 圖、等高線圖、山岳圖),建立森林地理資 訊整合供應系統(FGIS),以對地形地物進 行判斷及提供搜救方式之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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