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P. 49
▲ 設計防火宣導海報(資料來源:林務局) (二)防火線及防火林帶之整理
火災發生頻繁地區,加強維護防火線 及防火林帶,並調查規劃新設防火線及防 火林帶的必要性。
(三)落實防火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林地內重要作業地區,如造 林區、採礦區、採伐區及公共工程工區之 防火安全檢查,防火措施不符規定或不周 全者,立即通知改善並派員追蹤稽核。
二、嚴格查察引火許可情形
依據「森林法」34條規定,森林區域 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但經該管 消防機關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並應先通知鄰接之森林所有人或管理人。
▲ 森林義勇消防隊培訓情形 (資料來源:林務局)
三、強化防災訓練及宣導
(一)防火宣導
重要林道入口及森林遊樂區內外,以 宣傳旗幟或森林火災危險度警示牌,或透 過廣電、網路、主動式簡訊發送系統、海報 等方式,宣導舉發有賞、放火有罪之相關訊 息,提醒出入山區民眾注意防火,並提供保 林防火專線電話,全年無休受理舉報。
20
如有違反,依「森林法」第56條之規定處
新臺幣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之罰鍰。 ▲ 森林護管員直升機吊掛訓練(資料來源:林務局)
▲ 設置林火危險度警示牌(資料來源:林務局) ▲ 森林護管員裝備檢整情形(資料來源:林務局)
46 47
第 二 章 年成長路─視民如親 共同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