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P. 22

迅速應處:24小時待命全年無休
每日勤務由副搜救長、搜救官、外事官 及各部會派駐協調官(國防部、海巡署、交 通部民航局、內政部空勤總隊、消防署、警 政署)全天候24小時、全年無休輪值應變處 置重大災害,一般災害則由地方政府受理處 置,如應變能力不足需跨部會搜救資源協助 救災,則可請國搜中心支援調度。
國搜中心駐地與消防署指揮中心廳舍 共同位於新北市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與 捷運大坪林站共構)3樓右側,左側則為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處所,平時災害初 期由國搜中心及消防署指揮中心偕同各縣 市政府消防局共同應變處置,當災害達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規模成立應變中心 時,國搜中心聽從指揮官之指揮本權責配 合調度,由各地方政府、國搜中心及中央 災害應變中心三體合一,共同合作,協助 救災相關事宜。
一、任務項目
(一)航空器、船舶遇難事故之緊急搜救 支援調度。
(二)緊急傷(病)患之空中緊急救護支 援調度。
(三)移植器官之空中運送支援調度。
(四)山區、高樓等重大災難事故之緊急 救援支援調度。
(五)海、空難事故聯繫、協調國外搜救 單位或其他重大災害事故之緊急救 援支援調度。
二、執行範圍
任務執行以「臺北飛航情報區」區內 為原則,區外鄰近地區,如發生重大災難 經相關國家政府或官方搜救組織請求搜救 支援、或同意我方前往執行涉及我國人或 我國籍航空器及船舶之搜救任務時,不在
  ▲ 國搜中心廳舍 ▲ 國搜中心任務項目
  






















































































   20   21   22   2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