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成立20週年紀念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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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風險指標」調查報告,評估未來10年內 18項災害對全球301個主要城市可能造成 的經濟損失,結果排名前3的城市分別是 臺北、東京、首爾。
著名的美國公共政策學者William J. Petak於74年就曾公開表示:「危機與緊 急災難的處理,將是未來政府行政人員面 臨的最大挑戰。」89年的八掌溪事件足見 我國災害防救體系歷經數十年變革,仍有 許多須精進之處。
隨著「災害防救法」從無到頒布實 施,行政體系由中央到地方的分層管理架 構,政府災害防救作為更朝向減災、整 備、應變、復原4階段執行的專責化往前 推進,不再只是被動針對各地發生的危難 提供協助,而是主動積極協助地方推動防 救災工作。
我國災害管理原則為依據各種災害 類別及特性決定災害防救之業務主管機 關,造成各災害業務主管機關對於所負責 的災害有深入了解,知曉面對應變的處置 方法,但由於權責區分,當複合型災害或 是有大範圍的事故發生時,各機關之間難 以有效協調,跨部會搜救資源難以即時運 用,恐錯失黃金救援時間,無法有效減少 傷亡。
面對無預警、充滿不確定性、漸趨 複雜、又具有時間急迫性的各項災害,國 搜中心整合各部會搜救資源,全天候24小 時,全年無休地應變處置各項重大災害, 並明訂設置要點及作業手冊,依相關作業
規定,聯繫相關救難單位執行救災,逐步 完整鏈結我國救援能量與資源。
國搜中心成立沿革
我國海空搜救任務執行單位,源自 國防部空軍作戰中心於51年5月15日成立 「國軍搜救協調中心」所設置之搜救協 調席位。時因越戰期間我國亦為美國盟 軍,美方希望我國軍方具備營救盟軍空 軍遇險人員之能力,期可運用我國空軍 作戰中心(Air Operation Center,簡稱 為AOC)之空中指揮、管制功能及通信 網絡,協調三軍救護兵力裝備,即時執 行友軍海空遇險人員之救援行動。
越戰後,國防部鑑於社會需求增高以 及任務層次與範圍的變遷,原海空搜救編 組型態已不符任務需求,遂於81年4月正 式編組成立「國軍搜救協調中心」,下設 主任、搜救長、副搜救長、搜救計畫官、 搜救官、外事連絡官及協調官等員額。此 後,我國周邊海域之海空搜救任務,即由 國防部主導。
89年7月22日「八掌溪事件」震撼全 國,2天後,行政院於國防部「國軍搜救 協調中心」基礎下,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 國搜中心,另於5個月後的12月22日,函 頒國搜中心設置要點,由當時行政院災害 防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副院長) 兼任督導,成立之初由國防部負責幕僚作 業任務,91年12月31日起由內政部消防署 承接,期間不斷朝法制化與組織化方向邁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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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黑夜之後─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的歷史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