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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書提要
部長序
20年前一場天搖地動的災變,震撼了全臺灣,造成2,454人死亡,50人失蹤,11,305人受傷,
50,652間房屋全倒,53,615間房屋半倒之嚴重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整體國家災害防救體系及
緊急應變能力,也遭受空前未有的考驗與挑戰。
然而危機同時也是轉機,為完備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體制,於89年7月頒布實施「災害防
救法」,建構全國災害防救體系及應變機制,對於各災害防救單位之職責,以及災前、災時、災後
等重要工作項目與運作,均有明確規範,同時確立災害防救體系三級制,中央、直轄市縣(市)、鄉
(鎮、市、區)於平時設「災害防救會報」,災害發生時視災害規模成立災害應變中心」,重大災害之
後成立「重建推動委員會」,以及明定各類災害防救工作之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辦理災害
防救工作。
此外,政府也特別重視災害防救科技之研發與應用,除成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並於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設置「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另為強化整體應變救援效能,於內政部
消防署設立「特種搜救隊」,於直轄市、縣(市) 消防局設「搜救組織」,有效將民防團隊、後備軍人
及國軍納入應變救援體系,而為有效執行各類災害防救工作,規定各級政府必須擬定各類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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