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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經過清水沖洗後的傷患,可能會 (三)解毒劑
有失溫的問題,同時也需要注意隱私保護。
3. 技術除污: 大部分化學物質沒有解毒劑,必須仰賴好的支
所謂技術除污,又可以稱為醫療除污,或是完整 持性療法,以挽救傷患性命。少數化學物質,如氫
除污,其主要的目標是避免傷患身上的化學物 氟酸、強酸、強鹼等,業主在運作場所可能會準備
質造成應變人員、醫療機構及環境的二次污染, 有解毒劑。
盡可能地將化學物質的濃度降到最低通常需要 除了以上幾種解毒劑外,其餘的解毒劑或藥
配合大量清水、清潔劑沖洗,需要一段相當長 物,目前在救護車上大都沒有常規準備,且需要線
的時間才能設置完成。 上醫療指導才能使用,因此可以留待傷患到醫院後 第十五章
再給予。
(二)救命術 03
(四)傷患後送 化學物質(危害性化學品)緊急事件與化學武器
化災事件的傷患,除污通常是第一優先的處
置,但如果傷患情況不穩定,應變人員還是需要給 1. 確認事故現場鄰近有哪些具化災處理能力之醫
予緊急處置。大部分情況下,至少給予基本的救命 院,通知其化災事件的發生,以及傷患後送,請
術,例如進階呼吸道,給予氧氣,或是透過袋瓣罩 醫院儘早開始進行相關準備。
甦醒球給與通氣,甚至再加上壓胸,大概就涵蓋了 2. 若傷患未經完整除污,可以用拋棄式包巾包覆傷
這個階段大部分可能進行的救命處置。至於是否給 病患全身,避免車內污染。
予點滴注射、藥物,或是利用影像式喉頭鏡插管 3. 醫院於傷患到院後,重新評估,是否需要再次除
等,都得視現場狀況與處置能力而定。 污,避免院內污染。
4. 救護車使用後,必須經過清潔,才能再次使用。
五 毒化物質傷患緊急處置原則
敵腐靈 ® 與六氟靈 ® 在民國 111 年 4 月份取 解毒劑;它是一種無毒、無刺激、無腐蝕性的化學
得臺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二級醫療器材 燒傷緊急除污劑,最早由法國 PREVOR 公司生產,
許可證後,目前已可視傷患需要,於到院前給予。 於民國 89 年引進臺灣。
至今已有八個縣市消防局在救護車配置敵腐靈 ® 及 敵腐靈 ® 為水性除污及螯合劑屬於高張溶液,
六氟靈 ®,同時在全國各縣市的化學災害處理車也 滲透壓比皮膚和眼睛高,能將滲入皮膚和眼睛之化
都常備。 學物吸出、中和及排除,使灼傷惡化迅速停止。
救護車內敵腐靈 ® 溶液使用程序與注意事項如
(一)敵腐靈 ® 下:
1. 當傷患接觸酸鹼腐蝕性物質及其他不明化學物質
敵腐靈 ®(Diphoterine®) 是用於化學性燒傷的
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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