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消防月刊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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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 SAFETY MONTHLY   ▲ 至瑞士日內瓦擔任德國搜救隊伍分級觀察員 因此在那之後,為提升我國重大災害搜救 能力,依據「災害防救法」及「內政部消防署 組織條例」,消防署於 91 年 6 月成立特種搜 救隊,並至 92 年 6 月止,於北、中、南、東 及花蓮分別成立各分隊及駐地,且各直轄市、 縣(市)消防局除離島外共有 19 個消防機關 也陸續成立特種搜救隊,積極參與國內、外各 項重大災難搶救,辦理各項專長訓練以精進專 業搜救技能,全面提升災害搶救技能。 那麼,要如何打造 1 支符合規定的「國際 搜救隊伍」?標準從何而來呢? 貳、打造 1 支完整的「國際搜救隊伍」 近年來全球發生災害的規模不斷擴大, 災害頻率急遽攀升,臺灣持續關心國際的趨 勢脈絡,加強跨國聯繫的運作,為增加我國 特種搜救隊執行國際人道救援能力及增加國 際能見度,與國際救災體系接軌,並提升 救災能力與效能,各特種搜救隊成立之初, 所需的技術能力裝備器材等其實就是依循 著 1991 年成立的聯合國國際搜救諮詢組織 (International Search And Rescue Advisory Group,以下簡稱 INSARAG)為協助全球各 國城市搜救應變單位而共同制定的《國際搜 救諮詢小組行動綱領》(GUIDELINES AND METHODOLOGY)」所建構而成。 根據聯合國大會第 57/150 號決議,確定 各國搜救隊伍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任務是負責救 助本國領域內因自然災害受難的倖存者並處理 因其產生的其他緊急狀況,建議各國應建立強 大的 USAR(Urban Search And Rescue,城 市搜救隊)回應能力,建立 1 個穩定、持續的 災害管理體系的過程,包括 5 個要素:管理、 搜索、救援、醫療和後勤,以便第一時間應對 任何突發事件。 我國搜救隊除擔負領導全國消防機關共同 攜手保衛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重大責任外,身 為地球村的一分子,當國際間發生重大災害 時,也應秉持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持 續積極參與人道救援工作並提升我國搜救隊伍 02  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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