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消防月刊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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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結
近年來水域事故人數及案件數都有增加 的趨勢,每年事故人數均有顯著增加,究其事 故原因扣除「自殺」、「浮屍」及「其他」不 明或無法具體歸類外,以「戲水」及「失足」 為最多,多為輕忽、不小心、準備不足、缺乏 正確觀念及環境評估(如山區降雨導致河水暴 漲)......等,而 108 年事故人數超過 3 人之案 件,也多肇因當事人未能掌握環境的變化或未 及早應對,顯見國人於從事水域活動時需謹慎 並有充足之準備,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以事故發生水域種類分析,以「溪河」、 「海邊」及「圳溝」等水流相對複雜之開放式水 域為主,事故發生的高峰以 5 至 9 月為多,時段 則以日間 6 時至 18 時較多,星期例假日高於平
日,消防機關在救援整備上可以作為整備之參考。
參、近況探討
一、水域救援整備及督導情形
內政部消防署為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水救援 能力、整備及救援安全,每年皆訂頒「加強水 域救援能力指導計畫」,相關整備內容亦納入 內政部「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及年度
「消防工作自主評核計畫」災害搶救類項目中, 另於 108 年 7 至 9 月分別安排前往地方消防機 關抽測督導水域救援相關裝備器材及水域救援 訓練情形(詳如表 11),督導方式係以督導當 日隨機決定督導之分隊方式,期能更務實地瞭 解各單位整備情形,並提出建議事項供各單位 整備時參考。
表 11 實地督導訪視項目與內容
FIRE SAFETY MONTHLY
   編號
實地督導訪視項目與內容
       一
針對轄區較易發 生溺水事故之水 域,擬訂各種具 體可行的搶救計 畫與腹案。
1. 轄區水域特性或近年水域救援案件分析。
       強化所屬人員熟 悉救生器材及船 艇之操作,規劃 辦理水域救援訓 練情形。
2. 出勤動線、車輛部署及船艇下水方案。
  1. 是否辦理相關器材操作及水域救援訓練。
  二
2. 是否曾經針對編號一之搶救計畫進行演練。
      3. 是否針對分隊新進(包含初任及調入)人員進行教育訓練, 使其瞭解執行轄區水域救援時,可能面臨之風險。
        水域救援裝備、 三 器材、船艇及車
輛整備情形。
1. 是否保養並妥善收整應勤所需之防護裝備、救生器材、船 艇及其運輸載具等。
 2. 是否有督導檢視機制。
    四
檢視船艇(船外機、氣墊船或水上摩托車)操作過程是否順暢。
      3. 出勤規劃是否適當。(接獲報案到離開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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