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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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環狀包紮:於同一傷口處進行重複性纏繞(圖 6-4-9)。


              (三)  螺旋包紮:大而長的傷口無法進行一次性包覆,纏繞時由遠心

                    端往近心端,以上圈覆蓋下圈 1/2 或 2/3 為原則,適用於粗細

                    相似的肢體(圖 6-4-10)。















            圖 6-4-8(左圖)  定帶                   圖 6-4-9(中圖)  環狀包紮

            圖 6-4-10(右圖)  螺旋包紮(結尾定帶方式:鉤環、魔鬼氈、反摺)



              (四)  八字包紮:適用於關節處,最常用於肘、腕及腳踝處,以數字 8

                   為方式,露出另一端關節處,以方便關節活動 (圖 6-4-11、

                   圖 6-4-12、圖 6-4-13)。



















               圖 6-4-11  外肘部外側                  圖 6-4-12  外肘部內側                     圖 6-4-13 手掌處




            五、 三角巾包紮法



              (一)  頭部包紮法:適用於固定頭頂上之敷料(圖6-4-14、圖6-4-15、

                   圖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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