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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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環狀包紮:於同一傷口處進行重複性纏繞(圖 6-4-9)。
(三) 螺旋包紮:大而長的傷口無法進行一次性包覆,纏繞時由遠心
端往近心端,以上圈覆蓋下圈 1/2 或 2/3 為原則,適用於粗細
相似的肢體(圖 6-4-10)。
圖 6-4-8(左圖) 定帶 圖 6-4-9(中圖) 環狀包紮
圖 6-4-10(右圖) 螺旋包紮(結尾定帶方式:鉤環、魔鬼氈、反摺)
(四) 八字包紮:適用於關節處,最常用於肘、腕及腳踝處,以數字 8
為方式,露出另一端關節處,以方便關節活動 (圖 6-4-11、
圖 6-4-12、圖 6-4-13)。
圖 6-4-11 外肘部外側 圖 6-4-12 外肘部內側 圖 6-4-13 手掌處
五、 三角巾包紮法
(一) 頭部包紮法:適用於固定頭頂上之敷料(圖6-4-14、圖6-4-15、
圖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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