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106年7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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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筆者與同仁進行潛水訓練。





                                                              救援人員,任務完成後可至醫院實施高壓氧治
           二、救援地點環境
                                                              療,以保護救援人員的身體。
                (1)港口、大海:此類救難地點通常水深                               (2)漁塭、水渠、河川:幾乎每個縣市都

           都超過 10 公尺,以 104 年 12 月 2 日屏東枋山外                    有此類救溺地點,這類地點共同點是能見度很
           海,滿豐定置漁場工作人員失聯案件來說,其漁                              差,伸手不見五指,救援人員心理上必須承受幽
           場水深平均超過30公尺,最深處更超過50公尺。                            閉恐懼壓力。當河川水流湍急時,現場指揮官必

           此地點能見度較佳,目視搜索範圍較好,適合自                              須研判是否可以讓救援人員下水,避免造成救援
           由搜索,但因範圍太大,無法使用各式定點搜索                              人員危害。此類地點就不適合執行自由搜索,如
           法,搜索類似地點時,潛水人員最少應具備「救                              果旁邊有溺者衣物或有人目擊溺水範圍,則是很

           援潛水訓練」或「潛水長」以上資格,且本身必                              重要的參考依據。另外必須考量是流動水域或靜
           須熟悉潛水計畫表或配戴電子潛水錶,以防得到                              止水域,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必須全盤了解,再
           潛水夫病。                                              選擇救援方式。
                由於水深每超過 10 公尺就增加 1 大氣壓,                           漁塭、水渠、河川可執行各式定點、非定點

           且隨著潛水搜索時間增加,身體的含氮量也會增                              搜索法,由於水深大約在 2 至 5 公尺內,得到潛
           加,所以執行時必須要做完整的潛水計畫表,掌                              水夫病的機會不大,但執行任務的人員,除潛水
           控搜救人員輪流下水的時間與深度,以免得到潛                              技術要有一定的水準外,更重要是有良好的心理

           水夫病,通常搜救是由深到淺搜救,才不會傷害                              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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