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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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二、溺水原因分析 置簡易救生設施,或依轄區特性執行相關作為,
分析近 5 年各級消防機關執行救溺勤務案 透過相關單位組成水安聯合巡查小組共同執行各
件,被救者因「自殺」而溺水的人數,占各類溺 項相關作為。
水原因通常最多;其次則分別是「浮屍」及「戲 例如新北市政府於海岸線經常有人垂釣地
水」。(如表 3、圖 4、圖 5) 點附近,設有借用救生衣服務,並執行巡邏、宣
近 5 年「戲水類」溺水人數 415 人,若再加 導等作為,另與警察、觀光旅遊等單位組成水安
計「失足類」358 人及「垂釣類」222 人等類別, 聯合巡查小組,於大豹溪共同執行各項相關作
共計 1,045 人(已占整體溺水人數 30.43%), 為,以減少溺水意外發生的機會。
應透過媒體加強宣導,並於經常有人垂釣處所設
■表 3 近 5 年各級消防機關救援「溺水原因」分析比較表
■圖 4 近 5 年各級消防機關救援「溺水原因」分析比較圖。
消防月刊 2017.5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