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6年4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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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浴
廁
浴廁門
■圖 2 2 樓客廳全面燃燒,易燃傢俱均已燃燒殆盡。 ■圖 3 2 樓後方少年臥房門窗已燒毀,火煙由臥房後方窗戶排出。
窗戶 牆後為少年躲避處
■圖 4 2 樓後方少年臥房旁浴室部分濃煙竄入,再由後方窗戶排出。 ■圖 5 高溫濃煙將塑膠門上方熔融,煙層高度並無快速下降。
火之客廳空間,後方窗戶又搭設鐵窗,少男當下 降,短時間內形成相對安全可供緊急避難之處
無法立即離開房間,立即以手機撥打 119 電話請 所,故於消防人員進入 2 樓搜救時,發現該少年
求救援。 並平安救出。
高市 119 值勤人員接獲少年電話後,於通話 訪視小組在少年臥房旁浴廁內門後發現,遺
內容中研判該男童門外已充滿大量濃煙及火焰, 留 3 條溼毛巾(如圖 6)。研判當時少年於浴室
無法逃出臥房,故於電話中指導少年於臥房內另
搜尋可躲避空間,並立即關閉房門阻擋濃煙,門
縫用毛巾塞緊,並打開窗戶排出竄入空間之濃煙
(浴室照如圖 4、5)。當下臥房內僅側面浴廁
有一空間能提供避難待救,少年聽從指示,立即
躲避至浴室內,並緊閉浴室房門阻擋濃煙。
所幸少年躲避的浴廁非火煙流竄主要路徑,
雖高溫濃煙將浴廁塑膠門上方熔融,竄入浴廁
溼毛巾
內,然而浴廁有一扇窗戶,竄入浴室之濃煙隨即
由浴室內窗戶排出,致浴廁內煙層高度未快速下 ■圖 6 2 樓後方少年臥房旁浴廁門後,遺留 3 條溼毛巾。
44 消防月刊 2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