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6年4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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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浴
                                                                                                廁



                                                                                      浴廁門








                  ■圖 2  2 樓客廳全面燃燒,易燃傢俱均已燃燒殆盡。                 ■圖 3  2 樓後方少年臥房門窗已燒毀,火煙由臥房後方窗戶排出。



                               窗戶           牆後為少年躲避處














             ■圖 4  2 樓後方少年臥房旁浴室部分濃煙竄入,再由後方窗戶排出。                ■圖 5  高溫濃煙將塑膠門上方熔融,煙層高度並無快速下降。
           火之客廳空間,後方窗戶又搭設鐵窗,少男當下                              降,短時間內形成相對安全可供緊急避難之處

           無法立即離開房間,立即以手機撥打 119 電話請                           所,故於消防人員進入 2 樓搜救時,發現該少年
           求救援。                                               並平安救出。
                高市 119 值勤人員接獲少年電話後,於通話                            訪視小組在少年臥房旁浴廁內門後發現,遺

           內容中研判該男童門外已充滿大量濃煙及火焰,                              留 3 條溼毛巾(如圖 6)。研判當時少年於浴室
           無法逃出臥房,故於電話中指導少年於臥房內另
           搜尋可躲避空間,並立即關閉房門阻擋濃煙,門

           縫用毛巾塞緊,並打開窗戶排出竄入空間之濃煙
           (浴室照如圖 4、5)。當下臥房內僅側面浴廁
           有一空間能提供避難待救,少年聽從指示,立即
           躲避至浴室內,並緊閉浴室房門阻擋濃煙。

                所幸少年躲避的浴廁非火煙流竄主要路徑,
           雖高溫濃煙將浴廁塑膠門上方熔融,竄入浴廁
                                                                               溼毛巾
           內,然而浴廁有一扇窗戶,竄入浴室之濃煙隨即

           由浴室內窗戶排出,致浴廁內煙層高度未快速下                                   ■圖 6  2 樓後方少年臥房旁浴廁門後,遺留 3 條溼毛巾。




           44   消防月刊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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