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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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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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的前期分秒必爭,能夠將個人的生理需求適當                              合,則抵達時須向待命組長報到。待命組長類似
           向後延伸,比較不會干擾現場的思緒與判斷。                               待班救護車(停車場)管理人,必要時指引適當

               3. 與家人取得聯繫:告知即將進行的救災救                          救護車進入醫療站前運輸走廊,執行後送組長指
           護事項可能無法準時返家,並指示家人應進行相                              示之送醫安排(當重症近送或輕症遠送時,應由
           關災難準備。                                             本轄或他縣市支援車輛轉送等交互考量)。

               4. 手機與備電:上項 1 及 3,甚至導航,都                           2. 支援隊伍建議指定帶隊官:依據「臺北
           需要仰賴行動電話及行動電源(及連接線),此                              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簽定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
           乃現下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定」,支援單位應指派帶隊官向受災地區指揮官

               Q2:到達現場的救護車,應分別找指揮官                            報到,而帶隊官未必是實質上的排頭,而是支援
           報到?                                                隊伍的代表,主要能快速讓受災區救護官得到通
               救護官的指揮功能必須透過通訊與溝通來實                            盤的支援清單,亦能透由帶隊官傳達交付任務。

           現,因此,救護官亟可能攜帶3支以上無線電(指                                 Q3: 來 自 不 同 區 域 的 EMS (Emergency
           揮頻道、救災頻道、救護頻道)再加上 1 支救護                            Medical Service),現場如何有效率的通訊?
           手機,救護官繁忙程度,可見一斑,試想,倘每                                  事實上各區 EMS 繼續使用各自的無線電有
           一輛獲派前來支援的救護車,皆找救護官報到,                              助於避免頻道壅塞。而溝通方面根據 ICS 聯合指

           救護官勢必一對多地接受及提供資訊,因此相對                              揮的精神,各組織欲溝通之事項應經由指揮鏈上
           適當的解決方式如下:                                         報,再經由雙方現場指揮官協調。因此實作方
               1. 指定待命組長:負責集結車輛及人員,同                          法有幾種,一是前來支援的 EMS 隊伍之帶隊官

           時擔任報到窗口,若他轄車輛直接前往待命區集                              直接進入聯合指揮站,與轄區救護官面對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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