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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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山域通訊及待救民眾定位之特殊設備,或提供租
           肆、山域管理單位強化預防管理及應變
                                                              予民眾使用,以掌握山域事故人命時效。
             整備作為
                                                                  (四)持續辦理雪季管理措施、推動登山路
                內政部營建署於 104 年 3 月 23 日召開「國                    線及步道分級制度,以及強化園(轄)區內山屋、

           家公園山域意外事故預防措施第 3 次研商會                              標誌及標線維繕工作,以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議」,會後業請各國家公園管理處推動園區登山
                                                              伍、未來展望
           路線分級分類、檢討入園查核機制、研議定時

           (或定期)回報措施之可行性,並宣導登山安全                                  內政部消防署奉行政院 103 年 10 月 20 日
           教育及入園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培訓具救援專業                              「國家公園山難急難救助運作機制協調第 2 次會
           之保育志工。                                             議」結論及內政部前部長陳威仁指示,於 104 年

                另內政部(營建署)於行政院 103 年 10 月                      4 月 23 日以臺內消字第 1040823072 號函,修正
           20 日召開「國家公園山難急難救助運作機制協                             「消防機關與協助救災機關團體處理山難事故支
           調第 2 次會議」,提出相關山域事故預防措施及                            援聯繫作業要點」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

           救援機制具體推動方案臚列如下。後續將請各山                              防機關處理山域事故人命救助作業要點」,並將
           域管理單位持續推動辦理,以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地方消防機關與警察單位、國家公園單位及林區
           及減輕政府負擔。                                           管理單位之間權責分工、協調聯繫機制及相互協
                (一)加強宣導登山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助事項予以明定,以提升救援效能。

           強化園(轄)區內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入山                                  另內政部消防署除持續爭取經費協助各消
           (園)證查核機制,對於不符規定人員應予以勸                              防機關充實山域事故人命救助效能外,亦將依強
           阻,以收管制成效期能降低山區意外事故發生。                              化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機制實施計畫,督促各消防

                (二)研訂相關山域事故防救計畫,俾加強                           機關落實結合民間救難團體,提升山域救援能
           急難救助能量整備,並邀請直轄市、縣政府依計                              力,及橫向結合相關山域管理(制)機關精進救
           畫共同辦理強化山域事故協調及救援機制演練,                              援能量;另呼籲教育單位、山域管理單位賡續辦

           以驗證相互配合之運作。                                        理登山安全教育及宣導,以協助教育及建立民眾
                (三)廣為宣導民眾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評                           正確登山知能,並落實入山(園)管制查核作業,
           估納入申請入山(園)審核要件之可行性;並研                              期藉由「良善管理」、「強化救援」與「積極宣

           議將衛星電話或其他有助於定位功能之器材納入                              導」等各機關共同策進作為,以降低山域活動意
           審核要件,並協調電信業者評估裝置有助於提升                              外事故不幸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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