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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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圖 4  104 年消防機關接獲山域事故人命救助案件原因比例分析。
                 (一)迷途及失聯部分:                                        (二)墜谷與創傷部分:

                 迷途事故及失聯事故合計共 82 件,占                                墜谷事故與創傷事件合計共 62 件,占
             46.1%,顯見登山路徑的規劃及標示之設置極為                            34.8%,故應加強宣導登山客應有完善登山裝備
             重要,建議山域管理機關應重視及加強檢視及規                              及基本自我求生技能,於艱困環境下亦能維持生

             劃山區路徑並設置急救點或休息點,及可供直升                              命等待救援。
             機吊掛處所,並加強山域電信基地臺涵蓋及登山                                  (三)疾病與高山症部分:
             民眾攜帶通訊、定位設備,期降低山域事故的發                                  疾病與高山症合計共 27 件,占 15.2%,顯

             生。另除由山域管理單位以即時、就近進行初期                              示國人低估高山地區潛藏的危險,本身缺乏訓練
             動員搜救外,消防機關執行山域意外事故救援                               及輕估氣壓劇烈變化,導致高山疾病突然發生,
             時,應結合在地熟悉地形民間專業團體、人士                               使登山客措手不及,加上求救不便、通訊不良、
             等,以提升搜救效能。                                         救援不易等因素,導致山域意外事故發生。山域

                 另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迷途件數達 23 件,占                          管理單位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購充攜
             總迷路件數 28%,顯見在都會區大眾化路線的登                            帶型加壓艙(PAC)等救援裝備,以及設置於高
             山路徑仍會發生迷途事件,故山域管理機關所轄                              山地區山屋供民眾緊急時使用之可行性。另國內

             山區對改善登山路徑標示亦是刻不容緩。                                 曾發生登山隊員患有高山症時,有嚮導拋下待援




                                                                                   消防月刊 2016.11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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