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P. 63
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圖 4 104 年消防機關接獲山域事故人命救助案件原因比例分析。
(一)迷途及失聯部分: (二)墜谷與創傷部分:
迷途事故及失聯事故合計共 82 件,占 墜谷事故與創傷事件合計共 62 件,占
46.1%,顯見登山路徑的規劃及標示之設置極為 34.8%,故應加強宣導登山客應有完善登山裝備
重要,建議山域管理機關應重視及加強檢視及規 及基本自我求生技能,於艱困環境下亦能維持生
劃山區路徑並設置急救點或休息點,及可供直升 命等待救援。
機吊掛處所,並加強山域電信基地臺涵蓋及登山 (三)疾病與高山症部分:
民眾攜帶通訊、定位設備,期降低山域事故的發 疾病與高山症合計共 27 件,占 15.2%,顯
生。另除由山域管理單位以即時、就近進行初期 示國人低估高山地區潛藏的危險,本身缺乏訓練
動員搜救外,消防機關執行山域意外事故救援 及輕估氣壓劇烈變化,導致高山疾病突然發生,
時,應結合在地熟悉地形民間專業團體、人士 使登山客措手不及,加上求救不便、通訊不良、
等,以提升搜救效能。 救援不易等因素,導致山域意外事故發生。山域
另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迷途件數達 23 件,占 管理單位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購充攜
總迷路件數 28%,顯見在都會區大眾化路線的登 帶型加壓艙(PAC)等救援裝備,以及設置於高
山路徑仍會發生迷途事件,故山域管理機關所轄 山地區山屋供民眾緊急時使用之可行性。另國內
山區對改善登山路徑標示亦是刻不容緩。 曾發生登山隊員患有高山症時,有嚮導拋下待援
消防月刊 2016.11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