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105年9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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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依據 100 年 6 月 20 日訂頒之「臺南市古蹟 素,若能做好古蹟及歷史建築防災潛在因子評
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辦理搶救演練, 估,研擬計畫、定期檢查及教育訓練,建立所有
於 10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5 年 3 月底止,會同古 權人(單位)及管理人(單位)應有的古蹟防災
蹟及歷史建築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實施臺 觀念,並由使用者之認知感,共同保護文化資產
南市 141 處所 ( 含國定古蹟共 19 處、市定古蹟 建築安全,藉以提升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防災
80 處、歷史建築 42 處 ) 之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 觀念,可降低災害發生與損失,達到古蹟防(減)
搶救演練,共計辦理至少 564 場次消防演練,且 災落實與推展之成效。
每處古蹟及歷史建築平均辦理 4 場次以上消防演
練。
又 105 年度訂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
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搶救演練實施計畫」,
由原古蹟每年結合古蹟管理人員辦理防災演練 1
次,改為每半年 1 次,以加強消防人員搶救古蹟
建築物災害應變作業能力。
四、蹟不可失-全國首創古蹟千里眼守護計
畫 :
透過祀典武廟 ( 國定古蹟)既有裝設之監視
系統設備,建置後端網路,以連結古蹟所在現址
的影像進行即時(Real-Time Review)瀏覽,再輔
以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值勤人員全天候監看,
避免古蹟平時或於夜間無人看守時發生火災,即
能於火災發生最初期發現偵知,立即以電腦線上
派遣消防人員、車輛前往救災,發揮「即時發現、
同步派遣、快速弭災」之效果。
參、結論
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之歷史文化藝
術價值具有其不可回復性,且「再多的消防設施
也難以預防火災的發生」。
邇來國內發生多起古蹟歷史建築重大災害,
原因多為用火不慎、電器起火和人為縱火等因
■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許可流程。
42 消防月刊 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