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105年9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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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依據 100 年 6 月 20 日訂頒之「臺南市古蹟                    素,若能做好古蹟及歷史建築防災潛在因子評
           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辦理搶救演練,                               估,研擬計畫、定期檢查及教育訓練,建立所有
           於 10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5 年 3 月底止,會同古                  權人(單位)及管理人(單位)應有的古蹟防災
           蹟及歷史建築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實施臺                              觀念,並由使用者之認知感,共同保護文化資產

           南市 141 處所 ( 含國定古蹟共 19 處、市定古蹟                       建築安全,藉以提升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防災
           80 處、歷史建築 42 處 ) 之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                        觀念,可降低災害發生與損失,達到古蹟防(減)
           搶救演練,共計辦理至少 564 場次消防演練,且                           災落實與推展之成效。

           每處古蹟及歷史建築平均辦理 4 場次以上消防演
           練。
                又 105 年度訂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
           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搶救演練實施計畫」,

           由原古蹟每年結合古蹟管理人員辦理防災演練 1
           次,改為每半年 1 次,以加強消防人員搶救古蹟

           建築物災害應變作業能力。
                四、蹟不可失-全國首創古蹟千里眼守護計
                      畫 :
                透過祀典武廟 ( 國定古蹟)既有裝設之監視

           系統設備,建置後端網路,以連結古蹟所在現址
           的影像進行即時(Real-Time Review)瀏覽,再輔
           以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值勤人員全天候監看,

           避免古蹟平時或於夜間無人看守時發生火災,即
           能於火災發生最初期發現偵知,立即以電腦線上
           派遣消防人員、車輛前往救災,發揮「即時發現、
           同步派遣、快速弭災」之效果。


           參、結論


                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之歷史文化藝
           術價值具有其不可回復性,且「再多的消防設施
           也難以預防火災的發生」。
                邇來國內發生多起古蹟歷史建築重大災害,

           原因多為用火不慎、電器起火和人為縱火等因
                                                                           ■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許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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