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104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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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紀實 Rescue Record
■在山壁進行火勢侷限及滅火搶救動作。
是平均年齡約 22 歲的菁英消防員,且對森林火 至最低。
災學有專精、配備完善。無奈即是如此,在這場 在同日,山美村地區發生了兩件不同地點
大火中,因風勢的變化及開闢的安全區域不夠 的山林火災,且鄰近地區亦發生林班地的森林火
大,導致雖有攜帶能耐 500 度高溫防火屏的 19 災,由林務局的滅火隊前往處理,實不得不引人
名消防員,最終仍不幸罹難。而唯一歷劫歸來的 聯想是否有人為縱火的可能。與一般縱火不同的
隊員則因在火場的另一處,而僥倖逃過一劫。 是,森林縱火是依據「森林法」,可處兩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課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另可向
自身做好完善保護 再進行搶救行動
縱火者提出森林損失及救災費用的民事求償。因
「會溺斃的,往往是游泳高手」更遑論在 此,即使是不起眼的菸蒂,都應在確實熄滅火源
眾人皆唯恐避之不及時,把逃生出入口做為搶救 後離去或撿起,並避免從事引火活動,以免處於
進入口的消防員。危險不分大小,皆須謹慎以 乾燥期的森林有引發火災的可能。即便當事人可
對,而在明知道有危險而又非得去承擔風險的情 能並非蓄意,但多一分小心,就少一分災害,嘉
況下,身為一個消防員,只能先在自身做好最完 義縣消防局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以身觸
善的保護後,再採取正確的行動,方能將風險降 法、因小失大而得不償失!
78 消防月刊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