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104年06月消防月刊(全)
P. 81

Rescue Record  搶救紀實










 嘉義縣東石鄉                          雲林縣元長鄉


 住宅火警搶救 3 歲男童                    食品工廠火警搶救實錄





                                   Record of the fire rescue at a food factory in Yuanchang

                                   Township, Yunlin


                                                                               ■文/雲林縣消防局 吳宗憲、江博意
                                                                               ■圖/吳宗憲、江博意提供


             雲      林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在 104 年 2

                    月 10 日下午 6 時 32 分,接獲民眾報案
             指稱元長鄉興工街工廠發生火災,迅速通報元長
             分隊出動人員、車輛前往搶救。

                  元長分隊車組於前往途中,即看見火場上方
             有大量黑色濃煙及火舌竄出,指揮官立即回報指
             揮中心加派人車支援,共出動各式消防車輛 16
                                                                 ▓消防人員利用怪手登上二樓進行殘火處理。
             輛,人員 80 人進行搶救。救災人員到達現場後,
             發現係 2 樓鐵皮構造的食品加工廠起火燃燒,火                            ( 南面 ) 由元長 61 車出 1 水線及 1 砲塔分別防護
             舌及大量濃煙不斷從內部竄出,因現場儲放許多                              南側 2 樓液化石油氣鋼瓶及東南側辦公大樓;第
             食品原料及紙板等易燃物品,火勢於消防人員抵                              2正面( 西面) 由北港62車出2水線及1砲塔分

             達前即迅速燃燒,燃燒面積約 2,400 平方公尺。                          別攻擊火勢及防護西北側 1 重油槽;第 3 正面
                  由於工廠西側已全面燃燒,工廠鐵皮屋頂                            ( 北面 ) 由四湖 61 車出 2 水線攻擊北側火勢;第
             已嚴重受燒扭曲變形,初期指揮官立即詢問工廠                              4 正面 ( 東面 ) 由東勢 11 車出 2 水線防護東側 1

             負責人相關資訊,所幸無人受困,但工廠西北側                              重油槽,褒忠 11 車出 1 水線防護東南側辦公大
             及東側各有 1 重油槽、南側 2 樓有 20 只液化石                        樓;其餘救災車輛分別佔據水源供給至各攻擊車
             油氣鋼瓶、東南側臨近辦公大樓;初期指揮官立                              輛。

             即指揮元長 11 車出 1 水線防護西北側 1 重油槽,                           雲林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迅速調派
             元長 61 車出 1 砲塔防護東南側辦公大樓。                            重型機具前往火場,於晚間 7 時 52 分重型機具
                  同時間,大隊長及各支援單位陸續抵達,                            陸續抵達現場,隨即將鐵皮牆面拆除並搭配水線
             隨即進行指揮權轉移,並由大隊幕僚群成立火場                              攻擊火勢,火勢在優勢消防力壓制下逐漸受到控

             指揮中心,於火場正面架設火場資訊管制板,統                              制,並於晚間 9 時 48 分火勢熄滅開始進行殘火
             籌指揮現場救災事務,並派遣分區指揮官進行分                              處理。至翌日凌晨 1 時 46 分殘火處理完畢,本
             區救災指揮。                                             次火警無人員傷亡、財物損失約新臺幣 500 萬

                  大隊長也立即重整車組部署,火場第 1 正面                         元,起火原因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進行鑑定。




                                                                                     消防月刊 2015.6           79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