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104年04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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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十三、103年8月31日上午10時12分,
                                                                叁、溺水案件防範宣導觀念
                         水里鄉民和村益則路 35 號附近野
                         溪,有一名 9 歲小女童戲水不慎溺                          一、水邊工作應有伴,不慎落水勿急亂!
                         水,同行家屬發現後立即通知消防                            綜觀上述各案件,如臨水、近溪工作、行
                         隊,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該女童                        動均應以四周有人為宜,除第一時間能快速通

                         已被救起,經評估身體狀況後送至                        報 119 消防人員外,並且能夠直接施予岸上救
                         醫院進一步診治。                               援,大幅提升獲救機率。故平時進行防溺相關宣
                         ◎分析此案獲救原因:該童溺水時,                       導時,應著重「水邊工作應有伴,不慎落水勿急

                           同行家人發現並立即施救,在黃                       亂!」並藉由實際案例探討宣導,讓民眾了解水
                           金搶救時間內救起,才能立即救                       域活動時,千萬不要認為溺水不可能發生在自己
                           援成功。                                 身上而等閒視之,且因為臺灣地勢南北狹長,野

                  十 四、103年10月5日 下 午6時59分,                       溪水短流急,地勢起伏大,且近年來時常發生瞬
                         國姓鄉北山村種瓜巷 18-3 號附近野                    間急降雨,上游若有急驟雨,下游極易瞬間溪水
                         溪,有一名 70 歲老婦人不慎失足落                     暴漲,致民眾逃生不及,另平靜的溪流下常暗藏

                         水,同行家屬發現後立即通報消防                        漩渦、暗流,甚至溪邊峭壁易有落石傷人,民眾
                         隊,消防人員到達後,老婦人已無                        切勿心存僥倖,貿然下水。
                         生命徵象,經立即施予急救並後送                            二、岸上救援優於下水救援
                         至醫院急救。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局長林聰吉指出,「事

                         ◎分析此案無法獲救原因:該溺水                        前預防宣導勝於事後的救援。」於是今(104)
                           水域距離分隊有 15 分鐘車程,且                    年度該局主要防溺作為仍著重在防溺宣導活動及
                           同行家屬未立即發現搶救,錯失                       強化水域救援能力,藉由防溺宣導加強民眾「岸

                           黃金搶救時間。                              上救援優於下水救援」之觀念。例如前揭獲救戲
                  十五、103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0 時 40 分,               水案之報案人均能第一時間冷靜報案,並利用相
                         一名 61 歲男子前一天外出釣魚,至                     關可協助救援之器具救援,不貿然下水搶救,如

                         27 日上午仍未返家,家屬通報警方                      此適宜之處置動作,確實避免施救者連同被拖下
                         及消防隊協助搜尋,在埔里鎮水頭                        水的慘劇發生。
                         路(牛洞)隧道前 200 公尺處發現                         近年來不難發現施救者下水施救,反而不慎

                         他駕駛的車輛,經多方搜尋並加派                        溺斃情事,因此建議消防同仁於防溺宣導之際,
                         潛水人員入水搜救,在攔砂壩底發                        可多以新聞時事方式分享,以實務分享代替條列
                         現男子,唯已無生命徵象。                           式宣導,讓民眾可以更切身了解狀況。
                         ◎分析此案無法獲救原因:該男子                            另外由 103 年救援成功案例大幅增加,顯

                           外出並未告知去處,係家屬發現                       見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於 103 年辦理急流船艇訓
                           該男子未歸後才通報搜尋,已錯                       練(IRB)及急流救援訓練,已有效提升該局同
                           失黃金救援時間。                             仁水域救援能力,因此加強水域救援能力將是今







                                                                                               消防月刊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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