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P. 42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觀外,更重要的是電器安全性。絕大部分的電 因此電力公司應於送電前,確定用戶端之用電設
器均為應實施商品檢驗品目,選購時應注意是 備符合相關規定,並經檢驗合格方可接電,避免
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 ] 或驗證登入標識 [ 意外發生。
R3A001 ],及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及 (九)建議使用「A F C I 」電弧故障斷路器:
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同時應符合電磁相容 由於目前國內相關電路法規針對回路保護裝置
性及電器安全之相關規定。 僅規範採用機械式「漏電斷路器」。但 1999 年
(七)用電設備應定期檢驗,依電業法第 美國國家電氣法規(NEC)要求自 2002 年 1 月 1
43 條規定:「電業對用戶已裝置之用電設備, 日起,住家臥室所有分支回路須由 AFCI 保護。
每 3 年至少檢驗一次並記載其結果,如不合規 電弧故障斷路器是由內部電子電路持續地監視電
定,應通知用戶限期改善。」住戶所有權人可要 流是否有異常電弧情形。一旦偵測有異常的電弧
求臺灣電力公司人員每 3 年入屋檢驗。因此建議 情況,在 AFCI 內部的控制電路會跳脫內部接點,
各住宅所有權人應要求電力公司人員每 3 年入 而使斷路器中斷停電,以減少電氣火災發生。
屋檢驗,並將檢驗合格者貼上標籤,另民眾換屋
六、結論
入住前,應聘請合格電機人員檢修並抽換室內配
線。(如圖 10) 民眾居家用電安全可以「四不一沒有」防火
(八)新設及增設用電裝置時,依臺灣電力 口訣加強檢視電氣產品及用電線路,「不要超過
公司營業規則第 34 條規定:「為維護用戶安全, 負載」、「不要損傷電線」、「不要有可燃物」、
用戶用電除依應依第 23 至 26 條規定裝置外,並 「不用不插」以及「沒有安全標章的產品,不要
應按下列注意事項使用:‥‥二、用電設備在未 買、不要用」。確實做好定期檢查,安全使用有
經本公司檢驗合格前,不得擅自接電。‥‥。」 保障。
■圖 10 臺電檢查合格後於配電箱上張貼合格標籤。
40 消防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