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3年消防月刊 7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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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七)施放人員名冊及專業證明文件影本。 等,地方主管機關審查人員只要快速瀏覽此
(八)其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一部分,即可迅速掌握重點(如:專業爆竹
認定之文件。 煙火施放人員數量是否足夠、安全距離設計
地方主管機關承辦人員收到申請文件資 是否不足等),並能即時了解申請資料重點
料後,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6條第 缺失,可立即要求施放單位改正,以加速審
4項授權訂定之「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 查流程。
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審查作業(如
施放時應保持之安全距離、施放之安全作業
方式、施放人員之資格…等)。如果審核合
格,即可發給許可文件,完成申請的程序。
二、申請書範例及審查方式
雖然「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
定的申請資料十分完整,不過各個施放單位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時,申請文件資料總有
差異,而且經常需要補充資料;又除了法規
規定文件資料以外,各個地方主管機關依據
其審查方式,常有要求申請人補充其他的文
件。為使申請人申請便利、地方主管機關加
速審查,消防署製作申請書範例,希望藉由
申請文件書表的統一,使民眾及主管機關皆
能便利作業。 ◆ ◆申請書概要◆
消防署設計的申請書範例,大抵包括:
(二)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清冊:
「申請書概要」、「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清
本部分係由施放單位填寫完整的施放專
冊」、「施放作業說明」、「專業爆竹煙火
業爆竹煙火產品資訊,包含產品的來源以及
施放安全防護計畫」及「其他相關證明資
種類、規格、數量等。
料」。以下就申請書範例的設計及審查方式
實務上,專業爆竹煙火的來源有「國外
進行說明。
輸入」或「國內製造」的分別,為了避免廠
(一)申請書概要:
商使用來源不明的專業爆竹煙火,除了請申
本部分主要設計目的,係要求施放單
請人確實填寫資訊外,如果產品來源為「國
位填列專業爆竹煙火施放活動之重點項目,
外輸入」者,申請人應填寫該部分產品係由
以利地方主管機關承辦人員收到資料時,能
何國(地區)之何廠商製造,並且檢附國外
快速地了解申請案件的時間、地點、安全距
廠商的證明文件;至於產品來源為「國內製
離、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數量、施放人員數量
造」者,申請人應該檢附國內合法廠商的立
等重點資訊,以利接下來逐項審查時,能快
案證明文件及出廠證明文件,以證明產品確
速掌握重點。例如專業爆竹煙火概述的欄
實出自合法廠商。
位,施放單位應填寫產品來源、施放的最
至於本項中,「專業爆竹煙火資料」之
大尺寸及總數量、以及設計之施放安全距離
表格,係由施放單位填寫專業爆竹煙火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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