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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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能造成損害之儲槽側板外圍上。 定設置泡沫放出口,並依下表所列公共危險
另儲槽儲存不溶性之第4類公共危險物 物品及泡沫放出口種類,以泡沫水溶液量乘
品時,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 以該儲槽液面積所得之量,能有效放射,且
準」第19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依上開規 在同表所規定之放出率以上。
◆ 表 2-2 儲槽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之泡沫放出口應設種類表
泡沫放出口種類 Ⅰ型 Ⅱ型 特殊型 Ⅲ型 Ⅳ型
泡沫水 泡沫水 泡沫水 泡沫水 泡沫水
儲存公共危險 放出率 放出率 放出率 放出率 放出率
物品種類 溶液量 溶液量 溶液量 溶液量 溶液量
閃火點未達21℃之 120 4 220 4 240 8 220 4 220 4
第4類公共危險物品
閃火點在21℃以上
未達70℃之第4類公 80 4 120 4 160 8 120 4 120 4
共危險物品
閃火點在70℃以上
之第4類公共危險物 60 4 100 4 120 8 100 4 100 4
品
註:泡沫水溶液量單位L/m 2 ,放出率單位L/min m 2 。
1. Ⅰ型泡沫放出口
Ⅰ型泡沫放出口係指供固定頂儲槽上
部注入泡沫之放出口。該泡沫放出口設於儲
槽側板上方,具有泡沫導管或滑道等附屬裝
置,不使泡沫沉入液面下或攪動液面,而使
泡沫在液面展開有效滅火,並且具有可以阻
止儲槽內之公共危險物品逆流之構造。(如
圖2-12)
主要係利用油氣封板(Vapor Seal)、
導管、放出口(Shooter)等設備,讓泡沫
能以滑降之方式到達液面。如此一來,可讓
泡沫不易被攪拌擾動,進而防止泡沫遭汙染
而降低其性能。
2. Ⅱ型泡沫放出口 ◆ 圖 2-12 Ⅰ型泡沫放出口 11 (資料來源:同圖 2-2)
Ⅱ型泡沫放出口係指設置於固定頂儲 出之泡沫沿著儲槽之側板內面流下,又不使
槽或內浮頂儲槽之上方注入泡沫之放出口, 泡沫沉入液面下或攪動液面,亦可在液面
且泡沫放出口上設有泡沫反射板,可以使放 展開有效滅火,並且具有可以阻止儲槽內
11 深田工業株式会社,屋外タンク貯 所の泡消火設備, Safety & Tomorrow No.136 ,2011。
12 深田工業株式会社,屋外タンク貯蔵所の泡消火設備, Safety & Tomorrow No.13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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