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消防月刊-102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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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由各大隊針對所轄重點水域特性制 三、辦理消防人員急流救生訓練:
定細部執行計畫據以執行。 規劃與國際同等級之急流救生訓練
(RQ1、RQ2、RQ3),藉由「基礎
肆、內政部消防署現行做法: 班」強化消防人員急流救生技能及「進
階班」培訓急流救生菁英種子教官,以
一、函頒水域救援計畫:
達有效執行水域救生任務、提高民眾獲
(一) 內政部消防署為督促各縣市消防機
救率及救災人員自我安全防護能力之目
關積極提升防溺因應作為,藉以降
的,該訓練自98年起迄今已辦理20梯次
低溺水死亡人數,每年皆訂頒「加
合計949人次之急流救生訓練。
強水域救援能力實施計畫」,將
7月、8月及計畫實施期間(4至9 四、建置水域救援資訊管理系統:
月)例假日列為「重點時段」,請 (一) 於101年起規劃建置「水域救援資
訊管理系統」,該系統並於101年7
各縣市消防機關配合或協請轄內易
發生溺水案件地點或處所之管理機 月25日上線啟用,在各縣市同仁之
關實施因應作為,如遇氣候較為炎 努力下,目前該資料庫業建置近3年
熱時應加強警戒,並於平常時段協 溺水案件資料可供縣市同仁查詢使
請權責單位或規劃普遍設置警告標 用,包含溺水人數、溺水原因、溺
示。 水地點、溺者身分、溺水結果、溺
(二) 針對危險水域重點區域,請縣市消 者年齡、溺者游泳能力及斑點圖等
防機關依「內政部消防署函頒計 詳細資料,期藉由資訊化管理統計
畫」要求針對轄內溺水事故頻傳之 分析,了解溺水各項危險因子及樣
水域,參考交通部所函頒水域管理 態,做為各縣市針對轄區特性研訂
辦法,協調權管機關(單位)辦理 救援防溺之參考。
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安全規範管制作 (二) 該系統主要功能係於溺水案件發生
為,配合相關權責機關(單位)針 之後,針對溺水案件做詳實的記
對轄內易生溺水案件地點或處所 錄,統計各縣市執行防溺宣導作為
加強各項預防管理及宣導等因應作 等水域救援成果資料,並依據溺水
為,規劃防溺巡邏路線,派員(警 案件資料統計以報表數據呈現。
察、海巡、消防人員)執行防溺巡 (三) 為即時掌握全國溺水事故俾及時規
邏勤務,並將該等水域列為宣導執 劃相關因應作為,各消防機關須於
行重點處所。 每件溺水救援勤務執行完畢後7天
內,將相關溺者資料填報「水域救
二、 編製並函頒消防人員水上救生相關
手冊: 援資訊管理系統」,局本部水域業
務承辦人並負責督促所屬各大隊、
於「消防人員戰技手冊」,臚列消
中隊及分隊,逐筆檢視每筆救援資
防人員執行溺者及潛水水上救生安全注
料是否核實填報,溺者資料是否完
意事項,以及相關水域救生救助技術,
整無誤,避免遺漏相關救援資訊。
進一步保障消防人員水域之救援安全及
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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