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消防月刊-102年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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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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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 受訪單位搜救機艦及裝備展示
                   操演:


             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第一大隊:

                  空勤總隊主要任務為救災、救難、救
             護、運輸、觀測與偵巡等5大任務,其所屬勤

             務第一大隊任務執行區西起新竹以北,東至                                    ▲  空勤受限飛機於停機坪與駐地機棚間滑行
             花蓮,另含金門EMS空中醫療後送等任務。
             空勤總隊所執行之任務大多在天候不良或地
             形不佳的地區,為確保任務安全執行,受令
             後需準備、協調、計畫與提示,在兼顧救援

             與安全之下訂定緊急起飛時限日間為20分
             鐘、夜間40分鐘。
                  其中松山機場因受限於搜救待命機停機

             坪與空勤駐地機棚間之滑行道常有飛機滑行
             作業進行管制,機組員自駐地機棚前往停
             機坪時間較長,因此空勤總隊勤務第一大
             隊(松山駐地)日間緊急起飛時限增為25分                                         ▲ 訪視委員與空勤人員合影
             鐘。

             二、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2
                  海巡隊(淡水隊):

                  淡水隊任務為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
             洋事務及海上救難,轄區北自富貴角,南至
             北桃縣界,巡弋面積2,178平方公里,其中
             富貴角外海為國際重要航道,被勞氏驗船協

             會列為危險海域。
                  淡水隊接獲海難案件,秉持「時間即生
             命、速度即希望」的理念,依「邊處置邊通                                       ▲  海巡及消防署特搜人員裝備介紹

             報」原則處理,迅速查證案情,立即出動巡
             防艇救援,並視需要申請直升機支援,進行
             海空聯合救援,以提高搜救效能及縮短後送
             時間,101年底已執行海難救助13件,救援
             28人,著有績效。

             三、陸軍特戰訓練中心:

                  陸軍特戰訓練中心屬國軍第五作戰區管
             制運用單位,任務為執行國軍特戰部隊基地
             訓練、特戰師資培訓、戰法研發、裝備測
                                                                         ▲  淡水隊向訪視委員進行簡報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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