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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消防白皮書








                                           第十三節 港務消防




              一、港務消防現況概述

                    港埠為海陸運輸之樞紐,客貨進出之門戶,建立一個安全無虞的優良

              投資營運環境,吸引航商前來國內泊靠,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為此,

              政府於87年11月1日,於臺灣地區4個國際港埠分別成立基隆港務消防隊、

              臺中港務消防隊、高雄港務消防隊與花蓮港務消防隊等4個專業消防機

              關,共同維護我國臺灣地區各國際港埠之消防安全工作。

                    惟因環境變遷,臺灣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已無法置身於


              世界潮流之外,基於自由化及國際化經營模式,政府於92年7月公布「自

              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其中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及桃

              園機場,「四海一空」構築北中南三大自由貿易區,現代港區消防安全工

              作已從早期著重火災搶救,擴充為對各種災害(風災、水災、震災、化學

              災害及重大災難事故等)之搶救與應變,其所肩負之社會責任與日俱增,

              為提升我國港務消防隊相關港區災害搶救功能,冀以提供民眾與港區從業

              人員更安全之保障,減輕各種災害對於港區營運衝擊,甚至進而防範恐怖

              攻擊事件發生,在在顯示提升整體消防戰力與效率之重要性,為當前刻不

              容緩之要務。


              二、各港務消防隊概況

              (一)主要任務

                       建立港區災害預防體系,提升災害搶救效能,建置港區災情通報網

                       絡,推動災害防救體系,藉以健全港埠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架構

                 1、基隆港務消防隊

                       基隆港務消防隊預算員額46人,置隊長1人綜理隊務、副隊長1人襄


                       理隊務,下設災害預防課、災害搶救課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3個業

                       務單位與東岸分隊、西岸分隊、蘇澳港分隊及臺北港分隊等勤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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