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101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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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紮實培育特考班學員各

                         項專業技能,特別依據

                         消 防 機 關 所 需 具 備 之


                         基礎職能,規劃提供火

                         災搶救訓練、化學災害

                         搶 救 訓 練 、 水 上 救 生

                         訓練、激(急)流救生訓

                         練、初級及中級緊急救

                         護技術訓練、救助隊訓                          圖4-9-7 特考班學員養成訓練示意圖

                         練等共7種完整訓練課程,7項訓練合格後即可於101年6月結訓分發

                         各消防機關服務,至於訓練成績達到發證標準者,則再另外頒發專

                         業證書。


                九、推動常年訓練評鑑機制

                      消防人員之在職教育訓練,係為提升消防搶救技能及確保消防人員執

                行任務安全之基本作業,為落實全國消防機關常年訓練,並有效確保常年

                訓練之素質,有效提升消防訓練之質與量,建立統一性的訓練評核基準,

                訓練中心特別依據「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將常年訓練納入年度

                評鑑項目。

                      「教育訓練類」所頒定評鑑項目,除依常訓作業項目訂定督導指標


                外,同時,為提升常年訓練品質,特別於評鑑項目中,增訂常訓教官訓練

                經歷加分規定,對該訓練教官若曾支援訓練中心3個月、半年期或1年期,

                協助辦理全國性消防訓練者,得於評鑑總分予以加分,主要目的在突破訓

                練教官的經驗限制,藉由在訓練中心長期支援所累積的教學相長成果,吸

                收不同的訓練技巧及方式,並逐步統一各縣市的訓練模式,有效提升訓練

                品質。

                      此外,為使常訓成果利於追蹤督導,配合訓練中心所建構常訓e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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