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101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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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紮實培育特考班學員各
項專業技能,特別依據
消 防 機 關 所 需 具 備 之
基礎職能,規劃提供火
災搶救訓練、化學災害
搶 救 訓 練 、 水 上 救 生
訓練、激(急)流救生訓
練、初級及中級緊急救
護技術訓練、救助隊訓 圖4-9-7 特考班學員養成訓練示意圖
練等共7種完整訓練課程,7項訓練合格後即可於101年6月結訓分發
各消防機關服務,至於訓練成績達到發證標準者,則再另外頒發專
業證書。
九、推動常年訓練評鑑機制
消防人員之在職教育訓練,係為提升消防搶救技能及確保消防人員執
行任務安全之基本作業,為落實全國消防機關常年訓練,並有效確保常年
訓練之素質,有效提升消防訓練之質與量,建立統一性的訓練評核基準,
訓練中心特別依據「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將常年訓練納入年度
評鑑項目。
「教育訓練類」所頒定評鑑項目,除依常訓作業項目訂定督導指標
外,同時,為提升常年訓練品質,特別於評鑑項目中,增訂常訓教官訓練
經歷加分規定,對該訓練教官若曾支援訓練中心3個月、半年期或1年期,
協助辦理全國性消防訓練者,得於評鑑總分予以加分,主要目的在突破訓
練教官的經驗限制,藉由在訓練中心長期支援所累積的教學相長成果,吸
收不同的訓練技巧及方式,並逐步統一各縣市的訓練模式,有效提升訓練
品質。
此外,為使常訓成果利於追蹤督導,配合訓練中心所建構常訓e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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