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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十二、督導各消防機關火災鑑定委員會運作
火災鑑定委員會之功能旨在協助各消防機關調查鑑定重大困難火災
案件,目前各消防機關於遇有調查、鑑定上困難之案件,均會依程序簽請
召開火災鑑定委員會協助。此外,各縣市火災鑑定委員會每年亦應召開1
次,藉由委員學經驗交流,提升火災調查經驗及技術,本署並適時瞭解及
督導委會員運作情形。
第七節 教育訓練
一、推動消防養成與進修教育
近年來科技快速發展,促使經濟產業、社會結構與民眾消費生態產生
急遽變化,加以大自然環境之變遷,致各種人為與天然災害發生頻繁,而
救災的型態也由傳統的平面救災,提升到立體救災的層次,使消防工作更
具多元化與挑戰性。因此,消防人力快速補足、充實消防專業知能及培育
團隊合作,已成為目前消防教育重要課題。
因此,99年度規劃中央警察大學招收大學部4年制消防系50名(消防組
20名、災害防救組30名)、2年制技術系40名、消防科學研究所15名(全時
生10名、部分時間在職進修生5名),辦理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招收消防安
全科第29期40名,並檢討消防專業課程、師資及教材,以強化學校消防教
育功能,建立終身學習教育體制。
二、提升消防人員專業知能
(一)火災預防方面
本署為培訓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暨防焰技術專業人才,以落實執行防
火管理制度,加強危險物品管理機制及提升防火教育宣導,99年度
針對各級消防機關現職火災預防或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人員,辦理火
災預防訓練班期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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